如何防止“红顶中介”成为“权力掮客”
7月7日,有媒体公布了一份广州“红顶税务中介”调查。据当地企业主反映,企业在交所得税时,须提交一份由中介机构出具的查账报告,费用由企业承担。而早在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就已明令禁止“强制要求提交涉税鉴证”,即不准利用行政权力强行要求提交查账报告。不过,广州税务部门自有“潜规则”逼企业就范:名义上提不提交全凭“自愿”,但如果不提交,企业就被列入“风险管理名单”,要进行纳税评估。企业最怕税务查账,只好花钱到中介机构买个查账报告了事。
中介机构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有许多市场需要、政府又没有精力做的事情,比如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会计审计等等,都需要专门的中介机构来做,例如各种律师、会计、审计、税务事务所等。健康发展的中介组织,能在政府、企业、个人和市场之间,起到很好的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等作用。比如在税收活动中,自愿和规范的涉税鉴证服务,有助于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合法避税,从而既帮助督促企业规范报税业务,维护企业利益,又有利于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然而,“红顶中介”的作用并不是这样。所谓“红顶中介”,就是和政府部门有着不正常密切联系的中介机构。有的是大型协会,原本就是政府部门或机构,因政府职能转变摇身变成社会中介组织;或本由政府主管,一直行使着部分政府职能。还有一些虽非政府部门变化而来,却与个别政府部门结成了利益共同体,政府部门指定某些“业务”必须到这里经办,并进行不合理的收费,然后进行“利益分成”。这类中介机构,往往吸纳了原政府相关部门官员,或直接由政府官员的亲友开办。
“红顶中介”不是靠优质、专业服务,合理收取费用,而是凭与权力的非正常关系,通过权力部门强制要求企业或个人“接受服务”,生意兴旺,“利润”丰厚。当然有关权力部门或掌权者个人,也能得到相应好处。如此一来,“红顶中介”就变成了“戴市场帽子、拿政府鞭子、收企业票子”的“权力掮客”。
广州税务部门不顾禁令,强迫企业提供付费的中介查账报告,或许有更好厘清企业财务、提高征管工作规范性和效率的考虑。但有的税务机关与涉税中介是否有利益输送,当地许多人也心知肚明。有的税务师事务所就是税务局出去的人开办的,或由税务部门人员的子女、家属开办。有的税务局,鉴证业务全部都给一个事务所去做,理由是这个事务所执业质量高,但究竟背后有何猫腻,自然是“你懂的”。国家税务总局三令五申,要把税务干部与涉税中介机构勾肩搭背、搞利益输送,作为“亮剑工程”的重要查处对象,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红顶中介”泛滥,强迫企业接受“服务”,不但加重企业负担,也降低了政府简政放权的成效,截留了政府职能改革成果。更重要的是,这类“权力掮客”式中介盛行,有可能限制真正中介机构的成长,扭曲市场经济的性质,挤占民间中介机构的资源与生长机会,使真正有需要的企业或个人,反而得不到应有的中介服务。
要防止“红顶中介”成为“权力掮客”,首先是摘掉“红顶”。中介机构与政府彻底脱钩,不但官员不得在中介机构兼职,退职后若干年内也须有职业限制,像税务部门规定退税后三年内,不得到原业务范围内的涉税中介任职,或从事涉税中介营利性活动,包括其家属子女也不能从事相关业务。其次是减少垄断。有些地方中介机构有准入条件,某一领域的中介机构数量很少,甚至“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很容易与政府相关部门结成利益关系。因此应尽可能放开准入,让更多有资质、有实力的中介机构入场竞争。第三是限制政府部门指定权。对确需中介机构服务的,可将符合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全部纳入“备选名单”,企业或个人可自行选择中介机构,甚至摇球盲选。同时对中介服务的合格标准进行明确规范,公之于众,防止政府部门或其工作人员为了让有利益关系的“红顶中介”上位,故意刁难卡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