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为何刹不住
公车私用为何刹不住
近日,一篇题为《云南农业执法车假期现身老挝》的帖子在各大社区、微博广为流传。楚雄州委外宣办、楚雄州政府新闻办表示,驾驶云E84547车辆的赵朝魏系楚雄州农业局执法支队支队长(正科),此次出境未向楚雄州农业局领导报告,属个人行为并公车私用,目前当事人已先行免职,待情况调查清楚后再做处理。(云南网 2011年10月09日)
在中央三令五申加强“三公”管理的高压态势下,楚雄州农业局在具体的工作中肯定也制定了关于“三公”消费的规定,加强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学习和教育,制定了关于公车使用等相关的管理使用制度。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的现象呢?关键是落实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责任人的遵守、监管部门的监督非常重要,否则制度就如一纸空文形同虚设。赵朝魏驾公车出国游,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职能部门敲响了警钟,为“三公消费”敲响了警钟,如果不及时刹住这种歪风,肯定还会出现第二个、第三个……赵朝魏的出现,可能下次就将公车开的更远,用途更广。
此次爆料是一个网友经过论坛发帖的形式公布于众的,可以体现出广大网友对于国家职能部门和公务人员的监督。其实我们不难发现,有很多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的现象都是通过网友的爆料和媒体的监督才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深入调查,继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这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是人民群众积极行使监督权和批评建议权的途径和实现形式,我们一定要充分重视网络的力量,挖掘出隐藏更深、幕后更多的贪污腐败、违法乱纪份子。但我们更应该认识到,这同时更是国家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的一种缺位所造成的,这种“后知后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自身职能作用的发挥。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干部监督考核机制,重视制度的主动执行,充分把握主动权,让试图违法乱纪者无缝隙可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同时,更重要的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相关执法人员要不断地加强学习,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法律素质和综合能力素质,强化“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思想,要做到警钟长鸣,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更要如履薄冰,从源头上摒除侥幸心理和思想;各单位要不断地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学习,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提高和转变干部自身形象,增强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理念;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杜绝“消极腐败”现象的出现,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严从快的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网友:根河俊志)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