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研究交流

湖北省宜城市“四个步骤”完善廉政风险预警处置机制

湖北省宜城市“四个步骤”完善廉政风险预警处置机制

  第一步,拓展预警信息渠道。一是通过信访举报和投诉、案件检查、专项检查、执法和效能监察、政风行风评议、政风行风信箱(热线)、电子监察等渠道收集信息;二是与市人大、市政协、司法机关、执纪执法部门、社会媒体建立信息交流制度;三是筛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有关报告;四是开展问卷调查、网上调查,访问相关单位服务对象和业务工作对象等渠道收集信息。
  第二步,建立预警信息台账。各镇(办)、市直各单位,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案件检查室、执法室、纠风室、监察综合室将所收集信息每季度向市纪委党风室报送一次,党风室据此进行分析,并从中筛选出一、二、三级风险等级并登记《预警信息台账》报市纪委常委会分情况进行处置。
  第三步,采取预警处置措施。对国家公职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针对其存在的风险隐患,市纪委分别采取谈心疏导、批评教育、信访约谈、发函询问、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预警处置;对部门和单位,采取对责任领导诫勉谈话、发送监察建议书、责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发问廉问责书、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预警处置。
  第四步,关注预警处置结果。一是建立结果报告制度。有关单位和个人接到预警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对廉政风险成因进行剖析,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在30日内回告市纪委监察局。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首先,将预警处置情况纳入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对整改不力造成单位或个人违纪违规的,视情况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其次,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除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纪律处分相关规定,对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截至目前,宜城市纪委已建立预警信息、预警处置和结果反馈等各类台账11本,两年共发出监察建议书(风险告知类)32份,采取各种谈话提醒15人次,收回风险成因剖析和整改措施书面报告38份,经预警处置的单位和个人无一例违纪违法问题发生,预警处置机制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据湖北省预防腐败局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