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3月30日上午,盐城市亭湖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宏春主持召开十届区政府13次常务会议,邀请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宋晓明同志,围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重要意义、《监察法》重点条文等,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体副区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列)席。
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后,张宏春指出,监察法实现了国家监察的全覆盖,体现了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强化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国家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张宏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监察法的重要意义,自觉维护监察法权威,遵守监察法各项规定。要形成学习法律、敬畏法律的底线思维,养成依法行政的行为习惯,主动接受区纪委、区监委的监管,全力支持区纪委、区监委的工作开展,为其行使职能提供保障,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