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以责促行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为进一步推动驻在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监督实效,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灵活运用监督方式,压实驻在部门主体责任。
一是围绕日常工作,开展嵌入监督。充分利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机制,加强与驻在部门的沟通联系,对资金使用、项目招标等风险事项进行事前监督,发现苗头早提醒,防范于未然。
二是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对各驻在部门涉及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如安全生产、扶贫资金发放等,采取明查+暗访、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的方式,开展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专项督查,服务大局发展。在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清单的方式抄告驻在部门,督促其整改落实。
三是围绕监督意见,开展实效评估。对一些重点问题回头看,结合下发的监督意见书,逐条对照,查整改进度、看整改成效、梳未改问题,形成评估报告,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