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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涉残补贴资金专项督查

    10月10-11日,市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周红和市残联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赴射阳、阜宁、响水、滨海四县开展“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涉残补贴资金录入和使用情况专项督查。

   督查组通过查看台账资料、现场查看系统操作演示、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残疾人机动燃油车补贴和残疾学生教育补贴两项资金进行督查,督查中发现部分县还存在录入不精准,台账资料不完善、银行打卡账单缺失的问题。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要求立行立改,切实做到有册可查、有迹可循、有章可依。

    督查组指出,“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就是为精准扶贫而生,用好“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就是要做到“精准”二字,按照“有进有出、应帮尽帮”的原则,一定要做好资金项目精准录入、资金项目精准管理、资金项目精准发放,实现统计监管的全口径、全覆盖。

    被查县残联表示,一定高度重视“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录入工作,继续完善台账资料,进一步精准审核帮扶对象,进一步提升涉残资金发放的规范性和精准性,为取得困难残疾人脱贫攻坚战的最后胜利而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