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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内部巡察 夯实管党责任 聚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近年来,盐城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自身建设的部署要求,立足压责任、严管理、防风险、治未病,积极探索内部巡察监督方式,着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截止目前,已对11个板块纪委监委开展6轮内部巡察,县级纪委监委机关党建不规范、自我监督不严格等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工作中,重抓四个方面: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市纪委常委会坚决扛起内部巡察主体责任,专门成立内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内部巡察工作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每一轮内部巡察方向不偏、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每轮巡察前,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领会上级最新精神、研究制定内部巡察具体方案;巡察中,及时会办内部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研究推动落实即知即改措施;巡察后,认真审议巡察反馈意见、研究明确整改要求。二是做实巡前准备。在对象确定上,每轮按序排出2个单位作为巡察对象,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其中驻点不少于7天。在队伍组建上,由市纪委监委领导担任巡察组组长,并按照科级干部、优秀年轻干部、有过巡察经历的干部各占1/3的原则,从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抽调业务骨干参加。在问题摸排上,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向市纪委信访室、案管室、相关监督检查室和县(市、区)党委等了解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确保心中有数。同时,督促被巡察单位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做到问题排查具体化、有事例。三是精心组织实施。巡察期间,在被巡察单位张贴公告,公布巡察内容、巡察组人员及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干部群众来电来访。组织个别访谈,其中干部职工代表访谈面不低于30%;查看被巡察单位常委会(监委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记录,了解领导班子运行等情况;查阅相关工作台账,开展实地走访,了解县级纪委监委干部工作作风以及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等情况。四是形成整改闭环。每轮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专题报告,经市纪委内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审议后向被巡察单位书面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在2周内报送整改方案、2个月报送整改进展情况。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情况还须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巡察意见反馈一年后,市纪委监委领导带队,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