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决议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1年1月23日通过)
(2011年1月23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1年1月22日至23日在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5人,列席会议482人。省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一致认为,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科学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着重阐述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全省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中共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在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全会认为,罗志军同志的讲话既充分体现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又切合江苏实际,对深入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全会审议通过了弘强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题为《坚持改革创新,主动服务大局,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全会指出,当前,江苏正处在两个五年规划承前启后、“两个率先”进程继往开来的重要时刻,反腐倡廉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最新要求上来。在战略部署上,必须把保障“十二五”规划落实作为首要任务;在目标定位上,必须把推动江苏反腐倡廉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作为努力方向;在思路举措上,必须把重点突破、统筹推进作为根本方法;在工作成效上,必须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标准。
全会要求,2011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主动作为,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第一,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做好“三农”工作、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加强对各级党委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顺利进行。
第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作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加大落实《廉政准则》的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房等问题。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
第三,扎实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各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系列文件,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逐步完善配套制度,建立有效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和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深入推进巡视工作。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扩大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范围。加大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第四,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与民争利、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和审理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健全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
第五,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继续治理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农村、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全会强调,全省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强化责任抓落实,优化组织抓落实,依托科技抓落实,锤炼作风抓落实,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落实。巩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果,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省级以上开发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省属企业和省属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以及在非公企业开展党的纪律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四个指导性文件。把加强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锤炼作风、提升能力,以创新创优的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团结一致,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推动江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