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发季度工单 夯实主体责任
近日,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市财政局党委研究出台《盐城市财政局党委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季(月)度工单》,通过准确界定市财政局党委、党委成员、各处室该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该做的事情、该抓的节点,把市财政局党委全年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分解为47项具体的工作任务,明确了每项工作任务的责任领导、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并细分到每个季度每个月,形成了较为详细、可量化、可操作的主体责任季(月)度工单。
通知要求,局党委成员、各处室通过文字记录、图片资料等方式按时如实记录主体责任的履职情况,做到过程留痕、全程记录。 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将每个季度检查“季(月)度工单”履责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将及时督促整改。对“季(月)度工单”未落实或者落实不力的,一律严肃问责,持续不断地向驻在部门传导责任落实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