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江苏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作为省委书记,代表省委常委会全体同志,向大家表态承诺: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自觉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旗帜鲜明反对腐败,欢迎大家监督。”在1月27日召开的全省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上,面对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郑重承诺“从我做起”。
“这是我省开年的第一个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省、市、县三级党政‘一把手’和机关部门‘一把手’全部参会。目的是一级抓一级、‘一把手’抓‘一把手’,让大家共同立下党风廉政建设‘军令状’。”该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推进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中,江苏始终重视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努力肩负起反腐倡廉的共同责任,忠诚履责、勇于担当,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责任与担当:促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在江苏,有这样的传统:凡是新老省委书记交接班,离任省委书记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至关重要的课题,移交给下一任省委书记;同样,新任省委书记履职后,都要到省纪委监察厅考察调研,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分析形势,共同商议反腐倡廉新举措。
2010年12月6日,罗志军接任江苏省委书记,12月15日即来到省纪委监察厅调研,对江苏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省委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总体规划,与经济建设、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切实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层各级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制度规范一直是江苏省委、省政府抓的一个重点。《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办法》《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的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先后制定出台,用刚性的约束规范行为、落实责任,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有了制度,关键就在落实,而加强监督检查则是推动落实的重要一环。每年年底,江苏省委常委、省政府党员副省长都要带队对13个省辖市和省级机关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各单位的新鲜经验,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样,各级党委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责任制的情况,都要按规定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与加强监督检查相呼应的是不姑息、“零容忍”的责任追究。江苏省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都会予以严肃追究;对责任追究工作不力的,有关职能部门同样要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追责,从而强化了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
责任与担当:带来不竭源泉、澎湃动力
责任意识的增强和忠实履责、勇于担当,给反腐倡廉建设注入了不竭的源泉、澎湃的动力,带来的是齐头并进、协调发展,是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整体提高。
2010年底,江苏省委出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5+1”系列文件。涵盖了反腐倡廉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预防腐败工作机制、纠风工作长效机制、惩治腐败工作机制以及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工作考评办法的系列文件“出笼”,标志着该省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初步建成。
同样是这个岁末,江苏还有一项反腐倡廉创新成果广受关注:全省52个省级机关部门、13个省辖市及所辖106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这一行动走在了全国前列。这项从2006年开始试点的工作,于2008年起在全省推开,江苏省本级和13个省辖市共清理行政权力80352项,依法确认行政权力70761项,削减9591项,削减率达12%;对保留的行政权力统一编码管理,向社会公示,并全部上网运行,实施电子监察。“这既是我省行政管理模式的一次重大变革,亦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一次创新,能够顺利推开、走在前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不言而喻。”江苏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实行党务公开,是党永葆生机与活力的必然要求,是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推进的必然结果。江苏省在2004年就开始探索实行党务公开,如今,全省已有15310个党组织实行了党务公开,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务公开推进面分别达99.27%和98.09%。数字之外,是鲜活生动的经验和创新———昆山市建立党务公开“提出、审核、公开、反馈”四步工作法,规范公开程序;镇江市京口区实行“四个结合”,将党务公开工作与建立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机制、加强基层民主监督、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制度问责体系相结合,去年以来,有3名干部因推进党务公开不力被问责……
这些工作成果的取得和推开,增强了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的工作透明度,强化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了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和权力规范运行,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断深化。
责任与担当:推动思路改革、方法创新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在落实、贵在创新。江苏省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怀着抓好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坚持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解决体制机制上容易诱发腐败的问题,提高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设置起科学严密的责任网、监督网。
制定出台“县委书记权力清单”,是睢宁县一个叫得响的工作成果。作为全国率先试点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三个县之一,该县在“清单”中给县委书记“框”出了权力边线,明确其重点实施决策的动议权,重大事项实行县委集体决策,防止县委书记决策“一言堂”;重大项目、重大资金、重大工程议决权则交给政府常务会,防止县委书记审批“一支笔”。
通过创新激发基层民主监督的活力,则是射阳、句容等地的工作亮点。他们率先探索发挥基层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通过党代表列席听证、询问质询、调查和提议等形式,对乡镇党委、纪委和基层党组织决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拓宽了监督渠道。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行党代表监督工作,目前已在全省90%以上的乡镇推开。
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难问题,泰州市纪委积极探索新机制,在市、县两级联动推行常委集体巡查制度。近年来,先后开展集体巡查86次,发现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线索147件,查处党员干部159人,实施责任追究91人;为基层群众办实事1500多件,各类异常访年均下降27.4%。
盐城市探索建立了“4+1”的权力运行监督新机制,即:“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这四项工作;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奖惩,重要建设项目招投标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时“一把手”不事先定调子,实行末位表态。
……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注重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改革创新、开拓进取,适应新形势,立足新实践。我们将认真研究这项工作中带有前瞻性的问题,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江苏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弘强如是说。(记者 徐怀顺 陈凌燕 )
“这是我省开年的第一个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省、市、县三级党政‘一把手’和机关部门‘一把手’全部参会。目的是一级抓一级、‘一把手’抓‘一把手’,让大家共同立下党风廉政建设‘军令状’。”该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推进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中,江苏始终重视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努力肩负起反腐倡廉的共同责任,忠诚履责、勇于担当,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责任与担当:促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在江苏,有这样的传统:凡是新老省委书记交接班,离任省委书记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至关重要的课题,移交给下一任省委书记;同样,新任省委书记履职后,都要到省纪委监察厅考察调研,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分析形势,共同商议反腐倡廉新举措。
2010年12月6日,罗志军接任江苏省委书记,12月15日即来到省纪委监察厅调研,对江苏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省委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总体规划,与经济建设、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切实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层各级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制度规范一直是江苏省委、省政府抓的一个重点。《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办法》《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的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先后制定出台,用刚性的约束规范行为、落实责任,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有了制度,关键就在落实,而加强监督检查则是推动落实的重要一环。每年年底,江苏省委常委、省政府党员副省长都要带队对13个省辖市和省级机关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各单位的新鲜经验,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样,各级党委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责任制的情况,都要按规定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与加强监督检查相呼应的是不姑息、“零容忍”的责任追究。江苏省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都会予以严肃追究;对责任追究工作不力的,有关职能部门同样要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追责,从而强化了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
责任与担当:带来不竭源泉、澎湃动力
责任意识的增强和忠实履责、勇于担当,给反腐倡廉建设注入了不竭的源泉、澎湃的动力,带来的是齐头并进、协调发展,是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整体提高。
2010年底,江苏省委出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5+1”系列文件。涵盖了反腐倡廉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预防腐败工作机制、纠风工作长效机制、惩治腐败工作机制以及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工作考评办法的系列文件“出笼”,标志着该省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初步建成。
同样是这个岁末,江苏还有一项反腐倡廉创新成果广受关注:全省52个省级机关部门、13个省辖市及所辖106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这一行动走在了全国前列。这项从2006年开始试点的工作,于2008年起在全省推开,江苏省本级和13个省辖市共清理行政权力80352项,依法确认行政权力70761项,削减9591项,削减率达12%;对保留的行政权力统一编码管理,向社会公示,并全部上网运行,实施电子监察。“这既是我省行政管理模式的一次重大变革,亦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一次创新,能够顺利推开、走在前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不言而喻。”江苏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实行党务公开,是党永葆生机与活力的必然要求,是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推进的必然结果。江苏省在2004年就开始探索实行党务公开,如今,全省已有15310个党组织实行了党务公开,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务公开推进面分别达99.27%和98.09%。数字之外,是鲜活生动的经验和创新———昆山市建立党务公开“提出、审核、公开、反馈”四步工作法,规范公开程序;镇江市京口区实行“四个结合”,将党务公开工作与建立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机制、加强基层民主监督、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制度问责体系相结合,去年以来,有3名干部因推进党务公开不力被问责……
这些工作成果的取得和推开,增强了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的工作透明度,强化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了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和权力规范运行,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断深化。
责任与担当:推动思路改革、方法创新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在落实、贵在创新。江苏省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怀着抓好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坚持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解决体制机制上容易诱发腐败的问题,提高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设置起科学严密的责任网、监督网。
制定出台“县委书记权力清单”,是睢宁县一个叫得响的工作成果。作为全国率先试点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三个县之一,该县在“清单”中给县委书记“框”出了权力边线,明确其重点实施决策的动议权,重大事项实行县委集体决策,防止县委书记决策“一言堂”;重大项目、重大资金、重大工程议决权则交给政府常务会,防止县委书记审批“一支笔”。
通过创新激发基层民主监督的活力,则是射阳、句容等地的工作亮点。他们率先探索发挥基层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通过党代表列席听证、询问质询、调查和提议等形式,对乡镇党委、纪委和基层党组织决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拓宽了监督渠道。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行党代表监督工作,目前已在全省90%以上的乡镇推开。
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难问题,泰州市纪委积极探索新机制,在市、县两级联动推行常委集体巡查制度。近年来,先后开展集体巡查86次,发现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线索147件,查处党员干部159人,实施责任追究91人;为基层群众办实事1500多件,各类异常访年均下降27.4%。
盐城市探索建立了“4+1”的权力运行监督新机制,即:“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这四项工作;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奖惩,重要建设项目招投标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时“一把手”不事先定调子,实行末位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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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注重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改革创新、开拓进取,适应新形势,立足新实践。我们将认真研究这项工作中带有前瞻性的问题,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江苏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弘强如是说。(记者 徐怀顺 陈凌燕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