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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2011年1月17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召开“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作了讲话;中央纪委副书记黄树贤、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张纪南分别作了具体部署。为贯彻落实此次视频会议精神,促进换届工作风清气正,本版特对李源潮、黄树贤、张纪南的讲话精神和相关换届纪律要求予以专题报道。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   
  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 李源潮   
  做好新一轮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工作,是今年组织工作的中心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风清气正。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强调,要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贺国强同志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对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作了明确部署。这次会议就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近平同志、国强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对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进行具体部署。
  第一,以最坚决的态度落实中央要求,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按照中央换届《通知》要求,这次换届要达到两个目标,一是统一思想,凝聚科学发展共识;二是选准干部,配好领导班子。实现这两个目标,必须有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保证。换届风气不好,就会扰乱干部群众思想,就会偏转科学发展导向,就会破坏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就会使老实人吃亏、投机钻营者得利。中央下发的换届文件明确,充分发扬民主、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肃换届纪律,是实现换届目标的三项保证举措,而发扬民主、推进改革都离不开严肃纪律。纪律不严、风气不正,就会歪曲民主,就会破坏改革,就会降低选人用人公信度。我们一定要认识到,风气不正是干扰这次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最大危险。所以,在换届一开始就必须把保证风清气正摆在换届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狠抓好、抓出成效。
  第二,严肃换届纪律,打好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关键一仗。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这几年,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领导下,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同战斗,干部选拔任用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逐年上升。2010年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干部选拔任用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比2008年调查提高了5.88分和4.97分。全国所有省区市和大多数市县都有提高。但要看到,干部和群众的满意度是个“易碎品”,上去很困难,下来很容易。平时用人上出点问题,影响是个别的、局部的;换届风气出问题,影响是普遍的、全局的。古人说“行百里者半九十”。换届搞好了,实现十七大提出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目标就有了保证。如果换届搞不好,这些年的努力就会功亏一篑。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对所有的省、市、县、乡,换届是对当地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关键考验,必须把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作为一场硬仗来打,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第三,坚持“三在先”,把保证风清气正工作做在歪风泛起之前。坚持从严治党,不搞不教而诛,而要警钟长鸣。一要坚持教育在先。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信谣不传谣,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大局观念、组织观念,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坚决服从组织需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二要坚持警示在先。要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严肃换届纪律《通知》中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的要求,作为换届工作的“高压线”,告知每一位领导干部和参加推荐、选举的人员和代表。各地还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纪律要求,完善防范措施。要运用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加大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件通报力度,警示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觉筑牢纪律防线。三要坚持预防在先。要强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民主监督,把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置于组织、干部、群众有效的监督之下,防患于未然。
  第四,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形成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强大威慑。现在开年刚过,换届还未开始,有的地方已出现拉票找人,跑官要官之风的苗头。“风微要知著”,“治乱要用重典”。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查处是有力的武器。各地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违纪问题,要迅速受理、深入调查,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对查实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查处的违纪案件,要及时通报;对惩治违纪行为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和纪检机关紧密配合,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要通过严肃查处、惩防并举,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需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真正做到层层负责任、层层抓落实。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督查和考核,把严肃换届纪律各项要求和措施教育到人、落实到人。党委集中换届对组织工作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说情的、跑要的、买官卖官的都可能增多,组工干部面临的风险和考验大大增加,组织部长更易成为攻关对象。换届工作要风清气正,首先要从组织部门做起。组工干部尤其是组织部长要带头讲党性,带头重品行,带头作表率。谁参与买官卖官,谁参与拉票贿选,要立即清除出组工队伍。我们要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保证把中央对换届工作的要求落在实处。
  
  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张纪南
  
  按照中央部署,从今年开始,省、市、县、乡四级党委自下而上进行新一轮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也将陆续展开。做好换届工作,必须严肃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前不久,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专门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紧紧围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从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严密组织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各地要坚持惩防并举,全面落实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措施,立足一个“早”字,早教育、早警示、早预防;突出一个“严”字,严监督、严查处、严考核;落到一个“实”字,摸实情、用实招、求实效,确保换届环境风清气正,确保换届选举任务圆满完成。
  强化换届纪律教育。教育是预防的基础。注重教育,是我们的传统和优势。换届工作中,要通过加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严守纪律的思想防线,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一是教育要抓早。从现在开始,各地就要抓好换届纪律的学习教育;换届期间,教育还要反复抓,使党员干部清楚地了解不能做什么、做了的后果是什么,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换届纪律要求,及时宣传严肃换届纪律的做法和成效,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晓换届纪律的具体内容,了解我们严肃换届纪律的坚决态度,进而积极有序地参与到换届纪律的监督中来。二是教育要到人。要把换届纪律教育到跟换届工作相关的所有人员,实行全覆盖。要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通知》及时印送到每一名领导干部;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特别是换届纪律要求,做到先学先行。在召开民主推荐会前,要将《通知》函送给每一位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学习,要求自觉遵守。在下发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会议通知时,还要将换届纪律要求一并函送每一位代表和委员,要求既严格遵守又加强监督,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三是教育要求实效。要突出重点对象,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换届工作开始前,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专题谈心谈话,督促他们带头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并切实负起严肃换届纪律的责任。要运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对换届期间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要及时予以通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不越“雷池”。
  强化换届工作监督。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监督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一是抓住关键环节,创新监督手段。在开展民主推荐时,要组织参加推荐人员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重点了解掌握换届纪律要求的情况和是否有干部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要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进行考察时,要认真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换届选举时,要请代表和委员对本地换届风气总体情况和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民主测评。二是加强上级监督,开展专项督查。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期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换届工作进行巡回督促检查。省区市召开党代会期间,还将向各省区市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并负责组织开展换届风气民主测评工作。换届过程中,各地也要派出督查组,采取有效方式,对所辖地区执行换届政策、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要注意发挥巡视组对换届工作特别是换届风气的监督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换届风气专项巡视。三是落实监督制度,用好监督成果。要认真落实市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要对拟提拔的市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把检查结果写入考察材料并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不予提拔使用。对平职交流、退休的市县委书记,也要按照规定进行检查。要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凡是要求报告的事项,该对上报告的必须如实报告,该对下把关的必须严格把关;要认真落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凡是考察对象,都要向考察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考察对象确定后,组织部门还要认真征求纪检机关的意见,努力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强化违纪行为查处。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措施。凡是涉及换届问题的举报,各地都要高度负责,认真组织受理和办理,做到一件不漏;经查确属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要坚决惩处,绝不姑息。一要从快查处。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如果查处不及时,就可能使一些投机钻营、铤而走险的人图谋得逞,就会严重败坏换届风气。要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核专办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明确办结时限,组织力量重点查办。对反映线索不具体的,先谈话诫勉。对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查件,要在15天内报送查核结果;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披露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对换届选举期间当场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制止、坚决纠正。换届期间,“12380”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确保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二要从严查处。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如果查处不严厉,就难以对那些想搞不正之风的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对违反换届纪律的人,要坚决处理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问责;对查处不力,该查不去查、该追究不去追究的,自己就要受追究。
  强化换届风气考核。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各级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组织协调,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合作。要结合实际制定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抓落实的责任制,做到每一项任务都有具体机构承担、每一项工作都有具体人负责;不仅要对本级负责,还要对下级负责。省区市要对市一级换届风气负责,市要对县一级换届风气负责,县要对乡镇一级换届风气负责,做到守土有责、层层负责。要加强对换届风气的考核。今明两年,中央组织部将更加严格地按照“六看”要求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进行考核,换届风气是考核内容的重中之重。对于换届风气的考核,既要看工作过程,更要看有量化指标的工作结果,重点看三个指标结果:一是看教育预防的深入程度,重点看广大党员干部对换届纪律要求的知晓度。二是看监督措施的落实程度,重点看换届选举期间代表和委员对换届风气的测评情况。三是看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重点看民意调查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中央组织部将把“换届风气”列为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一项内容。以上量化结果,将作为考核换届风气的主要指标,并适时进行通报,换届风气好的予以表扬,换届风气不好的予以批评,出现严重问题的还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地也要建立评价换届风气的指标体系,层层进行考核,乡镇换届结束后,县里要及时考核,县一级换届结束后,市里要及时考核,市一级换届结束后,省区市要及时考核。通过严格考核,使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换届工作一开始就把严肃换届纪律紧紧抓在手上,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严肃纪律 匡正风气  为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保证   
  □ 中央纪委副书记 黄树贤
  
  从今年开始,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进行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工作也将陆续展开。胡锦涛总书记在刚刚召开的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我们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
  高度重视,切实维护换届纪律的严肃性。省市县乡四级领导班子换届,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换届纪律和风气如何,直接影响到换届工作能否顺利进行。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既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热切期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重要意义,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做出周密安排。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做好换届工作的各项部署,准确理解把握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做在前面。要会同组织部门进行一次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教育,尤其是把近年来查处的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例以及换届期间查处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例作为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纪律,带头匡正换届风气。同时,要注意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引导,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换届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认真履职,严把干部廉政关。做好换届工作,最重要的是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严肃执纪,与组织部门共同把好干部的廉政关,切实防止在领导班子换届中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换届时干部调整量大、时间集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工作做在平时,做在前面,加强对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日常了解,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准确把握干部队伍廉政状况,为把好干部廉政关奠定坚实基础。要坚持和完善干部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严谨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干部征求意见回复工作。最近,中央纪委机关内部专门召开会议,对换届期间中管干部征求意见回复工作做出部署。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线索管理,健全完善回复意见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守保密工作纪律,确保换届期间干部征求意见回复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共同把好干部廉政关,确保被提拔的干部不出现廉政方面的问题。
  严肃纪律,坚决查处换届中的违纪行为。要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认真调查、从严处理、绝不姑息,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狠刹换届中的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换届中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违反“5个严禁和17个不准”的行为,要从快从严查处,按照“5个一律”的要求,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等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的规定,加强对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省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期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将派出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和执行换届纪律情况的全程监督,务使整个换届工作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要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同组织部门认真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收到反映考察对象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需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核实的,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对经过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的,要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省市县乡党委换届的同时,各级纪委也进行换届。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带头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带头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要求,确保各级纪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5个严禁、17个不准”纪律要求   
  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