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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建设具有部门特点的惩防体系

国土资源部:建设具有部门特点的惩防体系

     今明两年,围绕落实《工作要点》,结合国土资源部门实际,国土资源部采取以下措施,建设具有国土资源部门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第一,着力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去年以来,为遏制国土资源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态势,我们开展了“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今年在全系统排查出3664个廉政风险点和自查出1049个问题基础上,抓好整改,综合分析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全面评估,梳理和规范全系统廉政风险点的不同层级和类别,制定出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指导意见,形成点、线、面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和督查,全面查找一些地方在土地审批、征转、出让、开发、抵押融资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向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延伸。
    第二,着力推进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交易市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开展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清理检查。健全和完善矿业权交易市场制度建设,重点解决矿业权竞争制度不健全、交易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积极推动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进入有形市场,有条件的地方要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行土地和矿业权网上审批、网上交易和网上监管。今年地(市)级以上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建成网上交易和网上监管系统。整治土地和矿业权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市场监管漏洞和制度缺陷,完善制度体系,建立统一规范的综合监管平台和市场运行机制。
    第三,着力解决征地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本着保证失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行为,规范征地程序,强化征地批后监管。制定征地综合补偿制度,全面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落实征地补偿费用,拓展安置途径,推进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重点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对未严格履行征地程序、补偿低、安置途径单一、社保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得通过用地审查。
    第四,着力惩处国土资源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围绕国土资源管理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处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审批中非法批地、低价出让、擅自批准改变用地性质等十类违纪违法案件。同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研究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分析原因,健全制度规范,堵塞管理漏洞。开展市、县两级国土资源局长集中廉政培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对腐败案件多发频发,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实施问责。
    第五,着力提高“制度+科技”防治腐败工作水平。以提高审批效率为目标,开展城市批次用地审批制度和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研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改革措施,开展矿业权出让方式改革试点,以精减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为重点,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土地储备机构专项清理,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的措施,切实做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全国国土资源管理数字“一张图”,对各地土地和矿产开发利用全过程、全周期动态监管。运用卫星和航测手段健全完善“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体系。将审批程序、报批要件、工作流程电子化,减少人为因素,提高防治腐败工作的效能和水平。(驻国土资源部纪检组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