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从三个层面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卫生部从三个层面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近年来,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局结合卫生实际,全面协调推进卫生纪检监察工作,初步探索出从“卫生行政机关、直属单位、卫生系统”三个层面整体推进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在卫生行政机关层面上,重点加强“权、钱、人、项目”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对权,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卫生行政审批项目。对保留的项目认真进行梳理,从审批的环节、人员、流程上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程序,强化内部管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统一送达”的要求。二是扎实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2009年12月,卫生部先行在部机关6个司局和6个直属单位进行工作试点。试点中,累计审核权力1114项,确定权力253项,对确定的权力,依据发生可能性的大小、频率的强弱、危害程度的高低等,将廉政风险区分为A、B、C不同的风险等级,12个试点单位A级权力84项,B级权力115项,C级权力54项,以卫生部党组名义下发试点单位《权力明晰表》,明确各项权力的规范名称、行使依据、责任部门、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从今年下半年,卫生部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年面推开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并适时对A级权力进行网上监控。通过清权、确权和确定权力风险等级,对权力实行动态监控,有效预防腐败。对钱,着力健全和规范资金拨付及使用管理的工作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为此,卫生部成立了预算工作委员会,部党组书记张茅担任主任,切实加强预算管理;成立了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专司加强项目资金监管;驻部组局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各级卫生部门也参照卫生部的做法,落实工作机构,建立健全资金监管的制度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重大科技专项、疾病防控、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等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基金等问题,确保了资金安全。对人,着力健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机制,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驻部组局协助卫生部党组制定了部党组管理干部提拔前人事部门书面征求组局意见的制度,执行三年多来效果很好。各级卫生部门也建立健全了该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并对新任职的干部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同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协助所在党组(党委)加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力度,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对在权、钱、人、项目等重点岗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并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项目,是与资金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卫生系统项目多,涉及资金量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覆盖项目审批、资金拨付、项目实施、项目评估、考核验收以及专家管理等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找准加强项目监督的介入点,抓住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通过重点关注、及时过问、听取汇报、督导检查等形式,共同构筑严密的监管体系,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
在直属单位层面上,重点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近年来,卫生部已三次专题召开部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在工作中,以抓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为抓手,采取综合措施长抓不懈,推动各直属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为重点,切实加强直属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制订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明确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健全会议制度,探索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等制度;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做到有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上报上级党组(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
在卫生系统层面上,重点是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全力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行政领导班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对本地区本单位的纠风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行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对纠风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业务职能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认真抓好本部门(科室)业务管辖范围内的纠风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负直接责任;卫生纠风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行政领导班子抓好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推进和认真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将医德考评与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为规范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安全、控制医疗费用,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收费制度改革,合计制定30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开展一批单病种收费改革试点从源头上促进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扎实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为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着力研究和探索带量采购、及时回款、质量层次划分、二次议价等问题,建议药品购销不良记录行为记录制度,加大对不良行为企业和医疗机构惩处力度,保证药品采购工作规范安全。对于其他纠风工作任务,如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深化院务公开、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等,也都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局)
在卫生行政机关层面上,重点加强“权、钱、人、项目”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对权,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卫生行政审批项目。对保留的项目认真进行梳理,从审批的环节、人员、流程上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程序,强化内部管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统一送达”的要求。二是扎实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2009年12月,卫生部先行在部机关6个司局和6个直属单位进行工作试点。试点中,累计审核权力1114项,确定权力253项,对确定的权力,依据发生可能性的大小、频率的强弱、危害程度的高低等,将廉政风险区分为A、B、C不同的风险等级,12个试点单位A级权力84项,B级权力115项,C级权力54项,以卫生部党组名义下发试点单位《权力明晰表》,明确各项权力的规范名称、行使依据、责任部门、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从今年下半年,卫生部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年面推开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并适时对A级权力进行网上监控。通过清权、确权和确定权力风险等级,对权力实行动态监控,有效预防腐败。对钱,着力健全和规范资金拨付及使用管理的工作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为此,卫生部成立了预算工作委员会,部党组书记张茅担任主任,切实加强预算管理;成立了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专司加强项目资金监管;驻部组局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各级卫生部门也参照卫生部的做法,落实工作机构,建立健全资金监管的制度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重大科技专项、疾病防控、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等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基金等问题,确保了资金安全。对人,着力健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机制,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驻部组局协助卫生部党组制定了部党组管理干部提拔前人事部门书面征求组局意见的制度,执行三年多来效果很好。各级卫生部门也建立健全了该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并对新任职的干部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同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协助所在党组(党委)加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力度,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对在权、钱、人、项目等重点岗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并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项目,是与资金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卫生系统项目多,涉及资金量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覆盖项目审批、资金拨付、项目实施、项目评估、考核验收以及专家管理等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找准加强项目监督的介入点,抓住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通过重点关注、及时过问、听取汇报、督导检查等形式,共同构筑严密的监管体系,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
在直属单位层面上,重点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近年来,卫生部已三次专题召开部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在工作中,以抓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为抓手,采取综合措施长抓不懈,推动各直属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为重点,切实加强直属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制订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明确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健全会议制度,探索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等制度;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做到有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上报上级党组(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
在卫生系统层面上,重点是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全力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行政领导班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对本地区本单位的纠风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行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对纠风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业务职能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认真抓好本部门(科室)业务管辖范围内的纠风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负直接责任;卫生纠风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行政领导班子抓好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推进和认真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将医德考评与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为规范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安全、控制医疗费用,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收费制度改革,合计制定30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开展一批单病种收费改革试点从源头上促进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扎实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为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着力研究和探索带量采购、及时回款、质量层次划分、二次议价等问题,建议药品购销不良记录行为记录制度,加大对不良行为企业和医疗机构惩处力度,保证药品采购工作规范安全。对于其他纠风工作任务,如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深化院务公开、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等,也都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局)
【来源】 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