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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以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

干以胜在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认真贯彻全国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精神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

    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6月2日在北京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精神,正确认识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与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的内在关系,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工作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维护党员和监察对象合法权利,促进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不断推进案件审理工作深入发展。
    干以胜指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2010年11月视察安徽省纪委监察厅案件审理室及近期听取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汇报时所作重要指示,对做好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案件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贯彻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精神抓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案件审理在查办案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将其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真正把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与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有机统一起来,案件检查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案件审理部门履行职责,案件审理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要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工作在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方面的职能作用,坚持基本工作制度和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案件处理综合效果;要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工作在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方面的职能作用,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进一步加大程序审查力度,探索建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审核、评价和报告机制;要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工作在维护党员和监察对象合法权利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案件调查中维护权利情况的监督,做好案件审理阶段维护权利工作;要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工作在治本抓源头方面的职能作用,把案件审理与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威慑力和改革的推动力相结合,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
    干以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案件审理部门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主要负责人要充分理解案件审理工作的特殊性,支持、鼓励和保障案件审理部门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做到重要案件亲自把关、疑难问题亲自研究、敏感事项亲自协调;各级案件审理部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案件审理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切实加强案件审理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实践锻炼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理干部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副部长级室主任耿文清总结了2009年4月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会议以来的审理工作情况,并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案件审理工作作出了安排。江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尚勇,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石生龙及黑龙江省、陕西省西安市纪委负责同志围绕开展案件审理工作、保障案件质量的做法和经验作了专题发言。
    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局,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总政纪检部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部分市(地)级、县级纪委设立分会场。分管案件审理、案件检查工作的负责同志和案件审理、案件检查部门负责同志等共约6500人参加会议。
【来源】 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