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考核细则》、《2011年度县(市、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2011年度市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考核细则》、《2011年度县(市、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考核细则》经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2011年4月2日
2011年市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网上
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 内容 | 序号 | 分值 | 内容说明及考核要求 |
组织 领导 | 1 | 2 | 成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工作班子,办公室(综合处)、监察室、法制处、信息中心等处室职责明确、分工到位。垂直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对下指导职能,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无文件、资料记录的扣2分。 |
2 | 6 | 建立例会交流、情况通报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经常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电脑、扫描仪等工作设备配备不全的扣2分;接入电脑未严格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扣2分;制度无文件的扣2分。 | |
3 | 4 | 参加市相关会议和业务培训,切实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工作。自建系统的部门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应用培训。无资料记录的扣2分。 | |
4 | 2 | 根据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全流程、全业务、全覆盖的要求,制定较为完整的规范权力运行的工作制度。无文件扣2分 | |
5 | 3 | 制定出台电子监察内部管理规定。无文件扣3分。 | |
6 | 3 | 制定出台行政权力静态信息更新调整办法。无文件扣3分。 | |
网上 运行 | 7 | 10 | 行政权力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查出行政权力事项网下办理、网上登记的每件扣2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8 | 10 | 权力运行数据完整,没有缺漏项。网上显示异常的每项扣0.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
9 | 10 | 全年网上办件时效质量环比、同比不低于90%。每低十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
10 | 10 | 网上办件无投诉。投诉查实的每件扣5分。网上办件人员对监察人员发出的督查督办1个工作日内不回复的每件扣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
电子 监察 | 11 | 5 | 电子监察工作人员为派驻机构或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正式工作人员,分工具体明确。无法定身份人员从事电子监察工作的扣2分;管理权限不分级设置的扣2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12 | 10 | 对部门所有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进行全流程、全业务、全覆盖监察监控,发现异常及时跟踪督办。根据网上异常情况显示和监察日志记录扣分:异常情况发生两日内不督办的每件扣1分;全年登录监察系统少于200次的每次扣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
13 | 5 | 对上级监察机关通过电子监察系统交办的督查督办事项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结果。过期反馈的每件扣1分,过期不反馈的每件扣2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
法制 监督 | 14 | 2 | 对本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或更新。不公开或更新的扣1分;公开内容有错误的扣1分。 |
15 | 2 | 行政权力名称应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确定的权力名称、权力内容、权力范围相一致;一个权力名称原则上只对应一项具体的行政权力。名称不一致或拆分不当的扣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
16 | 2 | 行政权力外部流程图在门户网站公开,流程图覆盖行政权力运行从开始到办结的全过程。过程和相关信息不全或错误的扣2分。 | |
17 | 2 | 行政权力内部运行流程图要将办理行政事项的法定环节和步骤细化到每个岗位。环节步骤过于简单的扣2分。 | |
18 | 4 | 对含有自由裁量权内容的行政处罚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在法律、法规、规章的框架范围内进一步划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等次;合理界定不予处罚以及减轻、从轻、从重处罚情形;可选择处罚种类的,明确适用不同种类行政处罚的具体条件;可选择行政处罚幅度的,将违法行为划分为轻、中、重三个以上等次,并确定相应的处罚标准。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
19 | 2 | 制定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或实施办法。无文件的扣2分。 | |
20 | 2 | 建立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当行政权力依据发生变化或机构职能调整时,在法律法规规章公布或调整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法制办提出变更申请。过期变更的扣2分。 | |
21 | 2 | 对长期不使用或使用频率较低的行政权力向市法制办申请“暂停”,“暂停”的行政权力需要行使的要在网上向市法制办申请“恢复”。不履行相关手续的扣2分。 | |
22 | 2 | 行政权力运行的全程记录和监督,行政执法主体与人员监督,规范性文件监督、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处罚监督四大功能正常运用。不按规定运用的每项扣0.5分。 |
2011年县(市、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 内容 | 序号 | 分值 | 内容说明及考核要求 |
组织 领导 | 1 | 2 | 把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作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无文件记录的扣2分。 |
2 | 4 |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分工到位,工作网络健全;工作经费列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无文件资料记录的各扣2分。 | |
3 | 2 | 建立例会交流、情况报告和定期检查等工作制度,经常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无文件资料记录的扣2分。 | |
4 | 2 | 结合有关业务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培训辅导。无文件资料记录的扣2分。 | |
5 | 2 | 出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无文件资料记录的扣2分。 | |
6 | 2 | 制定电子监察管理规定。无文件资料记录的扣2分。 | |
7 | 2 | 制定行政权力库更新维护办法。无文件资料记录的扣2分。 | |
8 | 4 | 制定出台考核验收标准,组织对各有关部门考核验收。无文件资料记录的扣2分。 | |
系统 运行 | 9 | 3 | 支持对数据进行多种形式查询、统计和分析。系统功能不支持的扣2分。 |
10 | 2 | 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专栏,内容包括静态权力信息公布、在线受理、结果反馈、投诉咨询等。栏目设置不合理、不全面的扣2分。 | |
11 | 3 | 纳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部门(单位)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全覆盖,在用权力覆盖率不低于85%。每低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
12 | 5 | 行政权力事项无网下运行的情况。上门抽查发现一项应上网不上网运行的扣5分。 | |
13 | 10 | 行政权力事项全程网上运行,无行政权力事项网下办理、网上登记的情况。发现一件网下办理、网上登记的扣2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
14 | 5 | 权力运行数据完整,必填项没有缺项。以网上显示的异常数为依据,有一项异常扣0.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
15 | 6 | 每个工作日向市平台报送一次数据;无数据产生时,执行零报告制度;系统故障时,及时说明情况。以本年度244个工作日为基准数,每少报一次扣0.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
16 | 2 | 系统能实行外网受理、内网处理、外网反馈。系统不支持的扣2分。 | |
17 | 4 | 系统能自动采集统计分析数据,对各部门、各岗位的行政效能,对行政事项的不同环节、不同时段的工作绩效进行纵横比较、综合分析。系统不完全支持的扣2分。 | |
电子 监察 | 18 | 4 | 电子监察工作人员均为纪检监察机关或派驻机构正式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分级设置,角色分工具体明确。身份不符、权限不分级设置的各扣2分。 |
19 | 6 | 每个工作日向市平台报送一次电子监察监控数据,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数据同步报送。以本年度244个工作日为基准数,每少报一次扣0.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
20 | 5 | 县监察局对部门(单位)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监察情况进行再监察,及时跟踪督办。以系统监察日志记录为考核依据,每发现1件不及时督查督办的扣0.5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
21 | 5 | 对上级监察机关通过电子监察系统交办的督查督办事项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过期反馈的每件扣1分,过期不反馈的每件扣2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
法制 监督 | 22 | 2 | 依法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对核准的行政权力统一编码,编制外部流程图,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或更新。不公开或更新的扣1分;公开内容有错误的扣1分。 |
23 | 2 | 权力名称应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确定的权力名称、权力内容、权力范围相一致;一个权力名称原则上只对应一项具体的行政权力。名称不一致或拆分不当的扣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
24 | 6 | 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范围内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等次;合理界定不予处罚以及减轻、从轻、从重处罚情形;可选择处罚种类的,明确适用不同种类行政处罚的具体条件;可选择行政处罚幅度的,将违法行为划分为轻、中、重三个以上等次,并确定相应的处罚标准。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2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
25 | 2 | 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或实施办法。无文件的扣2分。 | |
26 | 2 | 建立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管理维护,当行政权力依据发生变化或机构职能调整时,在法律法规规章公布或者调整确定后的30日内完成更新调整。过期变更的扣2分。 | |
27 | 2 | 制定出台行政权力“暂停”及“恢复”操作办法,对长期不使用或使用频率较低的行政权力采取 “暂停”措施。“暂停”的行政权力需要行使的要在网上向市法制办申请“恢复”。不履行相关手续的扣2分。 | |
28 | 4 | 行政权力运行的全程记录和监督,行政执法主体与人员监督,规范性文件监督,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处罚监督四大功能正常运用。不按规定运用的每项扣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