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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正道人生、尚德昭廉”全市廉政公益广告集中创作展播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正道人生、尚德昭廉”
全市廉政公益广告集中创作展播活动的通知

盐纪办发〔2012〕8号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各委办局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市直和省属驻盐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城南新区纪工委,市级机关纪工委,市企业纪工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
  为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着力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倡廉洁、树清风”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活动的通知》和省纪委《关于开展“扬勤廉正气、创美好生活”全省廉政公益广告集中创作展播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正道人生、尚德昭廉”全市廉政公益广告集中创作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正道人生、尚德昭廉”全市廉政公益广告集中创作展播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广告制作。5月至6月上旬是广告制作时间。原则上各县(市、区)纪委至少制作一条以上廉政公益广告,于6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市纪委宣教室。市各委办局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市直和省属驻盐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城南新区纪工委,市级机关纪工委,市企业纪工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积极创造条件,制作并上报廉政公益广告。
  (二)集中展播。6月中旬至2013年2月为廉政公益广告集中展播时间,将集中在电视台、电台、互联网以及户外媒体进行展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前。市纪委宣教室负责联系市级媒体展播工作,各县(市、区)纪委负责组织本地区的展播工作。九月第二周,我市将承办省第三届“清风扬帆”苏北片区廉政文化周活动。为配合办好文化周活动,各地要积极造势,在文化周活动期间,高强度密集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切实做到增加每日播放次数、延长每次播放时间、扩大播放媒体范围,营造出浓厚的“正道人生、尚德昭廉”反腐倡廉氛围。各地展播广告可以是本地作品,也可以通过市纪委宣教室联系全省、全国展播片源。
二、展播措施
  (一)电台、电视台展播
  1、请各级广播电台集中对作品音频进行播出,每天播出不少于4次。市人民广播电台要在重要新闻时段安排播出。
  2、请市电视台集中对影视类作品进行循环展播,各频道每天播出1条,不少于4次。各县(市、区)电视台要确保在每晚的黄金时段至少播出1条(次)。
  (二)其它媒体展播
  1、充分利用公共汽车、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运输设施进行展播。
  2、在车站、机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户外电视屏、各类城市电视、移动电视等进行展播。
  3、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门户网站或主流反腐倡廉专业网站等安排展播。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组织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市党代会和纪委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协调,与工商、城管、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各地各部门报送作品将择优上报推荐给省纪委,供全省乃至全国展播。入选省级媒体统一展播作品将由省纪委颁发《采用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推荐全国展播的作品将有机会入选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作品集、全国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库。
  (二)广泛动员参与。要把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活动作为面向全党全社会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途径,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广告公司等单位的专业优势,精选创意组织摄制,推进优秀作品创作,力争推出一批高水准、高品位、有文化内涵的廉政公益广告,形成各类专业人才共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机制。
  (三)落实展播任务。要把组织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活动与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系列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广泛运用廉政公益广告,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影响力、渗透力。要积极拓宽渠道,着力建设多层次、广覆盖的展播平台,提高展播效果,形成有力的宣传声势和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创作作品请于6月10日前、展播情况于2013年2月10日前报市纪委宣教室。
附件:1.作品报送要求
          2.廉政公益广告作品报送登记表
          3.授权确认书
        
                                                 中共盐城市纪委办公室
                                                          2012年5月2日

 
附件1:
作品报送要求
 
  一、作品应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做到主题鲜明,内涵深刻、创意新颖、制作精美,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作品原则上采用高清格式拍摄、制作。高清格式作品请以松下P2卡或索尼蓝光盘报送,同时报送1份DVD光盘、1份数码带(DVCpro)的标清版;标清作品报送1份DVD光盘和1份数码带(DVCpro)。
  三、此次报送作品的时长一般为15秒的整倍数,30秒为宜,最长不超过90秒。作品前后请录制20秒彩条或黑场,相邻作品请间隔10秒黑场。
  四、按要求填写《廉政公益广告作品报送登记表》(附件2),不得在画面、语音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等信息。
  五、所有报送作品需由著作权人签署授权确认书(附件3)。

 

附件2

 

廉政公益广告作品报送登记表

 

推荐单位:

作品名称

 

时长

    

报送介质

 

介质序号

 

主要创作人员姓名及

单位名称

 

制作单位

 

 

推荐

单位

意见

 

 

 

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附件3

 

授权确认书

 

欢迎您参与“倡廉洁、树清风”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活动,感谢您给予的支持和协助。为使您(单位)创作的廉政公益广告实现多种社会价值,号召更多的人广泛传播廉政文化,我们对您创作的廉政公益广告可能有其它形式的利用。为此,请您在充分理解该宗旨的基础上,在下方的确认书上签名。

本人对以下述注明的方式使用本广告给予确认。

本人是廉政公益广告《                        》的创作者,对该公益广告享有著作权。本人授权中、省、市纪委宣传教育室复制发行含有本人创作的廉政公益广告《                        》的DVD光盘、书籍等,并同意在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展播使用。

 

 

                        确认人签名:____________

                              话:_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