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深化财政改革 落实牵头任务
财政部:深化财政改革 落实牵头任务
近年来,财政部采取选准切入点,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行、先局部实施后全面推开、以局部突破带动整体推进等方式,确定阶段性目标和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分步实施推进,认真落实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任务,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
每年年初,财政部党组都要召开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对系统反腐倡廉年度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惩防体系建设负总责。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切实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协助部党组将《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中财政部牵头和协办的任务分解细化,把财政部牵头的10项任务和协办的39项任务分别落实到有关司局、单位。建立完善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定期听取汇报,进行总结分析,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部制定了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2010年,定员定额试点范围达到97家行政单位、119家参公单位和142家公益性事业单位。预算公开力度不断加大,截至6月底,有90家中央部门公开了2011年度部门预算。
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截至2010年底,中央所有部门及所属125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地方35万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央70多个部门及所属700多个执收单位、地方超过25万个地方执收单位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建立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电子化监控系统,实现了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每一笔支付交易的实时智能化动态监控。
“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取得突破。在全国范围内对涉及企业生产流通环节、农村用水用电、农村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乱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对考试、鉴定、培训、发证收费进行了清理整顿,取消或停征了工商“两费”、公路养路费等收费;督促地方将土地出让收入纳入基金预算管理。自2011年1月1日起,除教育收费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将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逐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从1998年的31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8442亿元;采购范围由单纯的货物类扩大到工程类和服务类。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立法进程,研究起草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多项制度;政府采购管采分离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不断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财政部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先后组织了四轮重点检查;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中央廉租住房保障、就业和公共卫生保障等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对汶川、玉树和舟曲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组织了专项检查。2008年以来,发现和纠正不规范资金7.58亿元,有力促进了财政资金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效显著。截至6月底,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发现“小金库”55817个,涉及金额255.17亿元。财政部组织开展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课题研究,推动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此外,财政部还开展了有关公务用车等改革政策和方案的研究、设计工作;起草制定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研究制定了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薪酬审核管理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记者 戴 南)
每年年初,财政部党组都要召开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对系统反腐倡廉年度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惩防体系建设负总责。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切实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协助部党组将《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中财政部牵头和协办的任务分解细化,把财政部牵头的10项任务和协办的39项任务分别落实到有关司局、单位。建立完善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定期听取汇报,进行总结分析,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部制定了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2010年,定员定额试点范围达到97家行政单位、119家参公单位和142家公益性事业单位。预算公开力度不断加大,截至6月底,有90家中央部门公开了2011年度部门预算。
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截至2010年底,中央所有部门及所属125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地方35万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央70多个部门及所属700多个执收单位、地方超过25万个地方执收单位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建立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电子化监控系统,实现了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每一笔支付交易的实时智能化动态监控。
“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取得突破。在全国范围内对涉及企业生产流通环节、农村用水用电、农村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乱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对考试、鉴定、培训、发证收费进行了清理整顿,取消或停征了工商“两费”、公路养路费等收费;督促地方将土地出让收入纳入基金预算管理。自2011年1月1日起,除教育收费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将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逐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从1998年的31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8442亿元;采购范围由单纯的货物类扩大到工程类和服务类。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立法进程,研究起草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多项制度;政府采购管采分离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不断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财政部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先后组织了四轮重点检查;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中央廉租住房保障、就业和公共卫生保障等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对汶川、玉树和舟曲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组织了专项检查。2008年以来,发现和纠正不规范资金7.58亿元,有力促进了财政资金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效显著。截至6月底,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发现“小金库”55817个,涉及金额255.17亿元。财政部组织开展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课题研究,推动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此外,财政部还开展了有关公务用车等改革政策和方案的研究、设计工作;起草制定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研究制定了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薪酬审核管理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记者 戴 南)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