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监察厅构建五项机制 确保政令畅通
江苏省监察厅构建五项机制 确保政令畅通
近年来,江苏省监察厅把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作为监察机关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重大决策、重点任务、重要活动积极参与、及时跟进,全程跟踪、全面融入,努力做到党委政府关注到哪里、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督查触角就紧跟到哪里、延伸到哪里,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构建协调联动机制,在督查力量上变单兵突击为统筹推进
为提升督查效能,江苏省监察厅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整合资源,在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门监督作用的同时,协调多种力量开展督查活动,增强系统性。一是加强与部门联动。所有专项督查工作均联合相关部门组建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和业务优势。南京、淮安等地将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的职能合并,成立市重大事项督查办公室,发挥多部门优势,构建“大督查”机制,提高督查整体效应。二是加强与异地联合。在对口援疆监督检查中,针对距离遥远、异地监管难的实际,及时建立由援建方、前方指挥部和受援方三方纪检监察机关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督查情况,会商解决重要事宜,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增强了监督检查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三是加强与专家联手。邀请相关专家参加专业性较强领域的监督检查;发挥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作用,建立“两员”参加监督检查制度。在太湖水整治、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中,先后邀请专家和“两员”参与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反馈、指导,提高监督检查专业化水平。
二、构建实时监察机制,在督查手段上变传统模式为依托科技
在运用好传统监督检查方式的基础上,江苏省监察厅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方法,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实效性。在对口援疆监督检查中,根据项目多、资金量大、地域分散的实际,从信息化建设入手加强异地远程监控,把近年来在全省推广的“三位一体”(在内控中规范、在阳光下运行、在网络上监督)权力运行监控体系的做法,引入援疆项目监管工作中,建立援疆项目电子监察系统,对所有援建项目实施、合同签订和执行、资金申请和审批、财务核算等情况进行集中监控,实行项目监管电子化、工作评估动态化,推动援建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阳光透明。目前,我省两个前方指挥部已全面应用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援建项目和资金监管的全覆盖,促进了全省新一轮援疆工作扎实开展。“十二五”期间江苏对口援疆资金近100亿元,今年确定援建项目198个,援助资金15.64亿元,援建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受援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扬州等地在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中,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把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到用地供给、从规划审核到环境评价、从工程招标投标到资金拨付管理等环节,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实行网上运行,有效防控了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
三、构建绩效评价机制,在督查标准上变直观感受为定量可评
绩效评价标准,既是引导监督检查对象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监督检查部门开展检查、作出评判的客观标尺。江苏省监察厅在监督检查中积极探索开展绩效评价,努力克服督查中的主观性、随意性,使评判工作从靠主观感受向科学有据转变。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中,引入定量分析评价法,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等部门研究建立督查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通过定量指标分析考核的方法使监督检查工作变得更具体、更实在。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中,根据江苏省建设数量多、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研究制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不仅评价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还突出效率效益,将工程质量、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比例、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率、廉洁建设、群众满意度等纳入督查范围,设立“绩效目标”、“项目管理”和“社会评价”3个一级指标和29个二级指标,全面评价建设情况,促进全年45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四、构建责任追究机制,在督查考核上变弹性虚化为刚性约束
建立责任明确、纪律严明的刚性约束机制,是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强化任务分解,严格责任落实,努力构建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协调有序的责任体系。南京市纪委出台服务创新驱动战略意见,建立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全程保障的工作责任体系。今年7月,组成10个组,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督察,列入第一批整治计划的173家企业正在逐个治理、转产或关闭。二是督促问题整改。抓好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是推动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的关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存在问题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以问题的有效解决保证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无锡市在近两年来开展的执行力监督检查中,把问题整改作为关键,共发出监察建议书22份、整改通知书80份,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166个,有力地促进了党委政府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三是严格行政问责。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责任制,严明纪律要求。在环境保护政策落实督查中,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重点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办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挂牌督办,促进了生态江苏建设,全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减排指标的22%和31%,太湖湖体水质持续改善,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重要进展。。
五、构建长效推进机制,在督查管理上变以查为主为以查促建
江苏省监察厅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督查工作有序推进。一方面,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促进督查工作有章可循。建立责任分工、工作例会、请示报告、情况沟通、督查工作纪律规定、档案管理等制度,推动督查工作长效运行。另一方面,以查促建,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治本功能。通过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改善管理,完善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如在节能减排督查中,针对用能大户管理、落后产能退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用能管理、推进重点领域节能。近两年,省经信委等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建筑节能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等制度,建立单位GDP能耗统计、监测、考核体系,构建覆盖全省的节能执法体系,对1900多家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监察审计,健全对落后产能、超产品能耗限额用能的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在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检查中,针对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会同相关部门改革招标投标的监管方式,大力推进远程异地电子评标,2010年底,全省13个市和66个县(市、区)实现了规模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全覆盖,并积极推广网上全程招标投标,有效治理了围标、串标等问题,促进了项目规范运行。 来源: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