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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受贿18万元被判7年有期徒刑

副镇长受贿18万元被判7年有期徒刑
 

    正义网江苏3月12日电(通讯员 戚玉柱)原盱眙县盱城镇副镇长、果园场场长吉某,因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18万元,近日,被盱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盱眙县果园场是国有企业,资产雄厚,每年的收益也颇丰。
    1988年,吉某从农校毕业后,分配到盱眙县果园场工作,因为工作勤奋,能吃苦,又有文化,2007年,吉某从一名普通的技术人员走上了场里的领导岗位。看到与自己打交道的小老板一个个花天酒地,出手大方,吉某的心里很不平衡:属下的企业在自己的领导下,年收入过千万,自己却很寒酸。于是他打起了手中权力的主意。此时,承租果园场房屋的老板胡某因租金问题找到了吉某,在送上感谢金后,如愿得到了吉某的承诺和帮助。孙某、赵某等人也因结算工程款等原因,向其行贿数万元,吉某一一笑纳。归案后,吉某认罪态度较好,主动退还了赃款,又有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