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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财政所长把自己贪进监狱

镇财政所长把自己贪进监狱

  小小财政所长蜕变成贪官,公款借他人自己吃利息,最终把自己贪进监狱。近日,经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眉县首善镇原财政所所长王某被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2011年5月8日,王某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案件,被眉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6月1日被执行逮捕。
  经审理查明,现年49岁的王某是眉县首善镇财政所原所长,2005年4月至2011年5月,其利用职务之便,亲自或指使该所工作人员,采取迂回方式,将钱打入所管辖区13个虚构的粮补存折上,再从中取回占为己有,并以跑项目争取资金为名虚开发票,套取公款1万余元。王某还利用为所管辖区拨付涉农补贴款之机,收受“好处费”6.8万元。同时,王某还违反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挪用公款15万元,私设“小金库”,将财政所10万元公款借给他人使用,为自己收取4800元利息。(申晓波 记者 吕贵民)
来源: 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