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村支书和村主任共同挪用征地补偿费被查
陕西一村支书和村主任共同挪用征地补偿费被查
正义网陕西5月24日电(通讯员段永谊 张万荣)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本应利用组织和村民的信任,积极为一方百姓谋福利。可谁知,两人却沆瀣一气,运用“公家”的权力为自己谋起了私利。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一村委会主任苏某和该村党支部书记孟某共同挪用公款一案进行了查处。
据悉,2008年至2009年,连霍高速潼关至临潼段改扩建工程征用了该村部分土地。征地补偿费到帐后,除付给村民个人应拿到的征地补偿费外,剩余的村道路、沟渠等征地补偿费一直留在村上。2009年下半年,犯罪嫌疑人苏某和孟某两人为各自的子女在临潼城区同一个楼盘各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房款不足,两人便打起了村上集体帐户上征地补偿费的主意。经合谋,两人从村上帐务挪出了14万余元给其子女交了房款,一直未还。今年初,检察官在调查其它案件中发现了这一线索,遂对该二人挪用公款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