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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镇国土所执法员受贿19万一审获刑十年半

福建一镇国土所执法员受贿19万一审获刑十年半 

 
  本该是为民执法的镇国土所执法员,却利用职便,为他人非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为他人违章建房疏通关系等,大肆收受贿赂,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郑某,今年47岁,2005年至2008年3月间,郑某发在担任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新度国土所行政执法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辖区内部分村民的请托,为他们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违章建房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9.65万。近日,此案经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九万八千二百五十元。(通讯员 李娥 吴寅生)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