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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原地矿局第二地质大队副大队长受贿被诉

河北原地矿局第二地质大队副大队长受贿被诉 


  6月15日9时25分许,“刘焕华涉嫌受贿罪,王国平、杨文学涉嫌行贿罪”一案在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法院开庭审理,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彩霞、检察官杨洪波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焕华任河北隧道公司岩土工程处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00万元。2008年1月,砂石料供应商杨文学为感谢刘焕华让自己向河北隧道公司岩土工程处供应砂石料,向刘焕华银行卡转入好处费人民币5万元,同年7月份,刘焕华以买房需要钱为名,向杨文学索取好处费,杨文学向刘焕华银行卡转入人民币5万元。2009年7月份,王国平为感谢刘焕华将工程分包给自己,将结算的30万元工程款作为好处费送给刘焕华,2009年7月份,刘焕华将此款转入自己的银行卡;2009年9月份,王国平为再次感谢刘焕华在分包工程上对自己的帮助,将结算的20万元工程款作为好处费送给刘焕华,刘焕华又将此款交给其妻子,后将以上两笔款共计人民币50万元,用于购买住宅。2010年3月份,河北省地矿局第二地质大队干部面临调整,王国平希望刘焕华当上副大队长,以便将来分包更多工程,送给刘焕华人民币40万元,刘焕华全部收下。
  对于被指控的涉案事实,三名被告人表示没有异议。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采用多媒体示证手段,真实、客观再现了被告人犯罪的过程与细节,经过多轮法庭调查,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王国平的辩护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公诉人申请法庭恢复调查程序,审判长同意后,公诉人又出具了多份证明王国平行贿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后又经过多轮辩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庭采纳了控方意见。
  公诉人在法庭教育中指出:无论是谁,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思想道德修养,私欲膨胀,都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手中越是有权,越要警钟长鸣,越要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无论形势如何变化,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正确的理想信念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能变,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才能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希望以此案为戒,警示大家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三名被告人当庭鞠躬感谢检察官,表示认罪伏法。
  公诉人在庭上面对三名被告人、四名辩护律师和专门前来旁听的公安民警、高校学生、家属及各界群众等200多人,与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唇枪舌战数小时,始终从容自信、思维敏捷,充分展现了检察官扎实的业务素质,彰显了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和政府依法惩治腐败、严格履行检察职能的要求。法庭审理持续至中午12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通讯员王志凯)
 
来源: 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