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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里插树枝 庸吏给补偿

 
地里插树枝 庸吏给补偿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检察官认为,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官小权不小”,滥用职权往往造成严重后果
 


  云南省曲靖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原副局长、曲靖市麒麟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原委员、人大工委原主任张朝华,西城街道办事处拆迁办原主任保镜有,西城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桂宝润,在履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不但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还一度造成当地一些群众对政府的误解。其行为激怒了曲靖市、麒麟区两级党委、政府。麒麟区检察院果断立案,及时查办了三人滥用职权案件,并积极化解矛盾,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确认抢种树苗并进行补偿,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2009年上半年,云南省曲靖市政府为了发展农业,决定与加拿大一家跨国公司共同实施“现代农业示范项目”。该项目被列为省级重点项目后,曲靖市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云南(曲靖)国际农业食品科技园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以加强对项目实施组织领导。
  当年5月,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决定征收麒麟区西城街道高家屯社区和白牛社区的土地,其中涉及白牛社区的杨家头和石板河两个居民小组。
  同年9月,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任命时任曲靖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副局长、麒麟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兼人大工委主任的张朝华为征地拆迁工作组副组长,主要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地面附着物的清点、确认、评估及补偿款兑付工作。时任麒麟区西城街道办事处拆迁办主任的保镜有被确定为该工作组成员,与时任西城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的桂宝润等人一起,具体负责对地面附着物的清点、确认、评估及补偿款兑付工作。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麒麟区政府于2009年12月公开发布了《关于云南(曲靖)国际农业食品科技园规划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明确规定:“严禁在项目范围内违规抢栽树木、经济作物。”《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也明文规定:“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发出征地通知后种植或者建造的土地上的附着物和地下设施,不予补偿。”
  然而,听说政府要对地面附着物进行清点、确认、评估及兑付补偿款的消息后,杨家头和石板河两个居民小组的115户农户于2010年一二月份,突击在所属的313亩土地上大面积、高密度地抢栽花椒、桃树等树苗。为了让政府多清点多给补偿款,很多农户剪一支树枝往地上一插,就算是一棵树,最多的一平方米土地上栽了六七十棵树,少的也有二三十棵。据统计,两个居民小组的115户农户违规在被征土地上共栽下各类树苗379万余株。
  2010年3月14日,地面附着物清点工作进行到杨家头和石板河这两个居民小组。保镜有明知上述树苗不能清点,却要求工作人员给予清点。为分担责任,保镜有将分管领导张朝华叫到现场察看。张朝华实地察看后,虽然感到问题重大,但还是同意按照现状清点。于是,保镜有指挥桂宝润等人对上述农户违规栽种的各类树苗共计379万余株进行了清点,并将清点记录送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作为兑付补偿款依据。评估公司评估后,张朝华打电话给西城街道办事处农财办主任胥某,要求其给予配合,尽快兑付补偿款。致使这两个居民小组的补偿款在没有审批的情况下就予以兑付,给国家造成324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
  事后经办案检察官调查,在这一事件中,张朝华是单纯的滥用职权,而保镜有和桂宝润却是收受他人贿赂后而为之。在正式清点树苗之前,保镜有先后收受杨家头村民张某贿送的8万元和钱某贿送的5000元,桂宝润先后收受两农户贿送的2万元、2000元。由于“吃”了人家的“好处费”,保镜有、桂宝润向张朝华提出了“涉及面大,不清点不好办,干脆采用‘平方米丈量法’清点”的建议。张朝华为了赶进度,同意按照此方法进行清点,结果确认了本来不应该计算在补偿范围的、数额巨大的抢栽树苗。
  滥用职权,引发一系列问题
  杨家头和石板河两个居民小组农户抢栽的树苗得到确认、兑付补偿款,影响到了科技园区涉及的其他被征地社区。截至2010年5月,出现了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最多每亩3万多株树苗的不实数字。据统计,按每株补偿3元的标准计算,当地政府已兑付补偿款1300万元。评估公司已评估、马上要兑付的有3000万元;已核定株数,只欠评估公司评估的有3700万元。该园区以外的西城工业园区、龙街小康城两地也涉及已核定株数,需要补偿1600万元。
  一些照章办事的群众纷纷向政府部门反映上述情况。麒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调查核准事实后,及时采取了纠正违法的措施,决定暂停兑付补偿款工作。曲靖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制定了新的苗木补偿标准,即对每亩7400株以内的由原先的每株3元的补偿标准减为按每株1元的标准计算。
  项目园区周边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4个村上百户群众对新补偿标准产生异议,多次上访,甚至堵住该项目园区施工通道,使园区一个多月无法施工。
  面对危情,曲靖市委、市政府和麒麟区委、区政府决定派人调查情况,做好群众工作。2010年7月10日,麒麟区委、区政府从相关部门抽调10人,成立专门工作组,迅速开展工作。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纠正了一些群众认识上的偏差,劝退了围堵项目园区施工通道的群众。同时,责成纪检、检察、公安等部门尽快查清事情真相,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都是滥用职权惹的祸!”工作组经过近十天的日夜奋战,查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西城街道执法大队、拆迁办相关人员渎职乱作为,以及权钱交易,是导致群众非正常突击植树和违法清点、违法补偿等一系列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曲靖市、麒麟区两级党委政府及时、细致的工作,有效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最终,已兑付的115户群众识大体、顾大局,放弃了自己不该得到的补偿利益,认可了市政府新的补偿标准。这也为其他街道、社区解决同样问题提供了范例,从而使项目园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6223万元,使西城工业园区和龙街小康城的建设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159万元。
  严肃追究责任,三名渎职官员被判刑
  麒麟区检察院在依法参与抢栽树苗套取补偿款事件调查中,最先对张朝华、桂宝润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的问题立案侦查。麒麟区纪委在对这一事件中的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立案调查后,对其中两人直接处理,将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的保镜有移送麒麟区检察院立案侦查。
  麒麟区检察院对张朝华等三人滥用职权案快侦、快诉。
  同时,该院还积极协助地方党委政府耐心细致地做好有关群众的思想工作,全力挽回经济损失。据了解,截至记者发稿时,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杨家头和石板河两个居民小组抢栽树苗造成的324万元的经济损失已追回251.7万余元。
  张朝华、保镜有、桂宝润三人被提起公诉后,麒麟区法院先后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经审理,确认了张朝华在负责管理云南(曲靖)国际农业食品科技园项目所征土地附着物的清点、确认、评估、兑付补偿款工作中,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另外,还查明张朝华在日常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5次收受他人贿赂5.4万元。
  2011年1月18日,张朝华被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法院认为,保镜有、桂宝润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负责对云南(曲靖)国际农业食品科技园项目所征土地附着物的清点、确认、评估、兑付补偿款工作中,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保镜有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两次收受他人贿赂8.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桂宝润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2.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还行贿国家工作人员。
  2011年2月10日,麒麟区法院对保镜有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对桂宝润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总结案件教训,检察官认为建章立制势在必行
  云南(曲靖)国际农业食品科技园项目,是以建成立足曲靖、服务云南、辐射全国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园为目标的省级重大项目,得到了农业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当地党委政府及时果断地采取了正确的处置措施;检察机关成立专门的办案组,及时查处渎职干部,协助政府追回多支付的补偿款,积极参与矛盾化解,平息了事端。
  2011年4月底,负责指挥查办此案的麒麟区检察院检察长太祥红向记者介绍说,查办张朝华、保镜有、桂宝润滥用职权、受贿案的意义十分重大:不仅为国家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保障了云南(曲靖)国际农业食品科技园项目的顺利实施,而且规范了当地地上附着物补偿行为。同时,通过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行为,有效规范了征地拆迁行政执法行为。
  这起案件为何会发生?太祥红分析认为,从客观上讲,是因为相关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备。如群众监督制度,征地补偿公开公示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复查、复核制度,地上附着物测量办法和实地物证固定制度等缺失或没有真正执行。从主观上讲,是因为一些负责征地拆迁的干部素质差,法律意识淡薄,私欲膨胀。太祥红表示,负责征地拆迁的干部,官虽不大但权力不小,一旦滥用职权,造成的后果会很严重。这种情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为避免类似现象再发生,太祥红建议有关方面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加强对地上附着物清点工作的检查监督;土地征用项目补偿清单要向社会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创新附着物补偿清理登记、计算方式,防止人为抢栽、抢插或变更规格、类别、数量等骗取附着物补偿款。另外,太祥红认为,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征地拆迁中的渎职、受贿等职务犯罪行为,既要严肃查处,又要积极预防。(刘德安 郭佳 田丽梅)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