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住房保障中心原副主任:贿款不是“喜面”是“凉面”
连云港住房保障中心原副主任:贿款不是“喜面”是“凉面”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改善和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国家不断加大对保障房建设这一重大“民心工程”的投入。2010年,我国各类保障房开工590万套,建成370万套;2011年,国家更提出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的目标。在此宏大背景下,江苏省连云港市在三年时间内累计投入13亿元资金用于保障房建设,许多中低收入家庭借此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改善了住房条件。
但是,由于保障房工程项目中间环节较多,却缺乏有效的监管,再加上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行贿人的行贿成本低、收益大,从而让权钱交易在一项工程的招投标、施工、验收、竣工结算、付款等阶段时有发生,导致该领域职务犯罪“前腐后继”。
直到今年7月31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原副主任孙洪田才深刻知道,那些“朋友”送来的贿款其实不是“喜面”,而是“凉面”,让他吃了以后透心凉。
就在这天,孙洪田等来了命运的裁决——连云港市新浦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七年零三个月,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与此同时,法院还以受贿罪判处该中心综合计划科、销售管理科原科长王芳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李新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以行贿罪判处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宋一波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这四人的落马,让地产行业的“潜规则”瞬间大白于天下。
重权在握的“临时负责人”
“港城”大规模地开展保障房建设始于2003年,当时还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此项工作。保障房建设任务重,专业性强,一般人还真难担重任。在这个节骨眼上,时任房产局下属某房产公司副经理的孙洪田进入了领导的视线。
孙洪田是土木工程专业科班出身,业务能力强,又曾经负责过多个大项目的开发工作,经验丰富,可以称得上是不二人选。就这样,连云港市经济适用房筹建处应运而生,孙洪田担任筹建处临时负责人。虽是临时负责人,但孙洪田雄心勃勃,准备大干一番。筹建期间,他通过建章立制,明确分工,内外协调,发挥了“一把手”的过人本领。一段时间后,筹建处开始有序运转,继而风风火火地发展起来。
与此同时,新兴的保障房建设领域显现出来的无限商机,也让无数精明的商人竞相觊觎这块肥美的“唐僧肉”。作为筹建处“掌门人”的孙洪田自然成了他们公关的首选目标。他们知道孙洪田手中掌握着工程招投标、建筑材料采购、工程量审计、工程款支付等大权,因此,每到逢年过节,孙洪田的办公室和家里便门庭若市,送钱送礼的人络绎不绝。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在巨大的保障房建设领域分“一杯羹”。
仕途不顺让他心态失衡
起初孙洪田还能够控制住自己对金钱的欲望,但是伴随着“糖衣炮弹”的狂轰滥炸,加上仕途不顺,孙洪田渐渐迷失了方向。
2007年,连云港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正式成立,孙洪田却没有如愿以偿坐上主任“宝座”,仍然以副主任的身份主持工作。时隔一年,新主任到任,孙洪田成了真正的副主任。
2009年,终于升任主任的孙洪田没过几天主任的瘾,由于该管理中心机构由正科级单位升格为副处级单位,更名为“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而他的资历又不够,再一次屈居副主任。仕途上的不顺,让孙洪田的心理失衡。在他的心里,副职和正职是完全不同的,副职许多事情都不能拍板,处处屈居人后,而正职则意味着不仅有权、有地位,而且也“不差钱”。
与此同时,整日围着他转的包工头也没有因为他最初的拒绝而放松“攻势”,或请客吃饭,或打牌娱乐,无不投其所好,变着法让孙洪田高兴。日子久了他们便逐渐熟络起来,直至称兄道弟。他们将孙洪田伺候得“无微不至”,让他充分感受到权力和金钱带来的魔力,孙洪田也似乎被捧上了天,飘飘然起来。
随着年龄的增长,孙洪田不再奢望在仕途上再创奇迹,而更加看重自己手中的权力以及如何将权力转变成金钱。
2008年中秋之夜,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宋一波来到孙洪田家。对于宋一波,孙洪田并不陌生。宋之前因为承建市经济适用房小区几幢楼的缘故,和孙洪田常打交道,对孙洪田这个“实权派”一直刻意逢迎。从2004年开始,每逢中秋、国庆,他都会送上一两千元的购物卡,而每次孙洪田都会视为职场“潜规则”欣然笑纳。
宾主寒暄一番后,宋一波留下一个信封,匆匆离去。孙洪田打开信封,发现内装6000元现金。他犹豫良久,觉得宋一波这个人经过长期观察,应该可以信任,便将钱收了起来。
之后,在保障中心的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孙洪田作为评委之一,故意为宋一波所在的公司打了高分。由于他的特殊身份,其他人也没有提出反对意见。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孙洪田对于宋一波项目部的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决算款给予了优先照顾。在最后的工程量审计及工程款支付环节,他又对宋一波给予“特殊关照”。
2008年底,宋一波再次登门。这次他送来的是一根价值不菲的奥运纪念金条。孙洪田再三推辞,直到宋一波说是送给小孩作为收藏纪念,才“勉为其难”地收下。就这样,宋一波先后多次送给孙洪田财物共计4.7万元。
与宋一波手段如出一辙的另一项目经理李新建,2004年承建了经济适用房小区2幢楼工程。在工程快结束的时候,他送给孙洪田1万元现金以表示感谢。投石问路成功后,二人之间权钱交易常态化。李新建顺利承建了经济适用房小区10幢楼主体工程以及小区幼儿园工程,在工程招投标、工程预决算支付方面得到了孙洪田的关照,李向孙洪田行贿财物合计15.8万元。
面对诱惑,孙洪田渐渐地迷失了自己。最初,他只是利用逢年过节的机会打“擦边球”,收受一些礼物和少量礼金。渐渐地,他热衷于赤裸裸的权钱交易,甚至工程竣工后包工头按照工程量给予他好处费,孙洪田收得也是心安理得;他也从原先只是和非常熟悉的人打交道,发展到只要是请客送礼的均来者不拒,照单全收。
在孙洪田逐渐陷入权钱交易的泥沼不可自拔的同时,深知“现官不如现管”道理的宋一波并没有放过对身兼综合计划、销售管理科科长王芳的拉拢腐蚀。从2008年春节开始,他分6次送给王芳15万元。2011年春节前一天晚上,王芳回到家,听说宋一波刚走,宋还留了一箱海鲜和两瓶五粮液。查看礼品时,她发现,装酒的袋子里还有一个很厚的信封,打开一看,里面是5万元现金……
一笔异常的工程款牵出腐败窝案
孙洪田不知道,对于如火如荼的保障房建设领域,检察机关一直予以高度关注。
在一次与知情人的闲聊中,侦查人员得知,孙洪田主政期间,居然在工程决算之后,又变更追加一笔工程款给承包人。这一异常现象立即引起了侦查人员的警觉:这至少说明孙洪田手中的权力过于集中,有滥用职权的嫌疑,再加上之前积累的线索,“收网”时机已经成熟!
正面接触当事人之前,侦查人员先摸清了住房保障中心的权力框架构成。孙洪田长期主持该单位的工作,集工程发包、材料采购、工程款支付等大权于一身,当然地被确立为案件中的“一号人物”。除了孙洪田之外,作为筹建处的“元老”级人物,综合计划科科长王芳具体负责项目招标、工程审计、工程决算等工作,且孙洪田、王芳都是工程招标的评委,轮流作为业主代表参与工程招标评委,他们的意见对于其他评委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可以说孙、王二人垄断了保障中心的所有权力。大大小小的包工头也在他们之间寻找着“平衡”,从不厚此薄彼;他们二人也一直保持着相当好的默契,各行其是,井水不犯河水。
凭借以往的办案经验,检察官认为,要打开案件局面,必须选择合适的行贿人作为案件突破口。经过大量的排查筛选,侦查人员发现,孙洪田和李新建、宋一波两名包工头的关系非常密切,经常在一起吃饭、打牌,外出旅游。且李、宋二人常年承建经济适用房建设工程,工程量最大。检察官认为,李、宋二人与孙洪田等人发生不正当经济往来的可能性最大。
2011年3月27日,侦查人员秘密接触了李新建和宋一波。二人到案伊始,守口如瓶,否认与任何人有权钱交易。侦查人员采取迂回战术,引而不发。侦查人员先将事先掌握的一些他们之间来往的细节透露给李、宋二人,比如他们常去吃饭的饭店、打牌的棋牌室,让其误认为相关人员已经被检察机关控制;同时,果断对李新建和宋一波立案侦查。几个回合下来,李新建和宋一波如实交代了分别向孙、王二人行贿数十万元的事实。
风闻李、宋二人被查处后,孙洪田、王芳犹如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王芳更是火速退赃,企图逃避查处。
掌握了确切证据后,侦查人员决定与孙、王二人正面交锋。3月30日,将二人传唤到检察机关,分别进行讯问。
“你认为你是否涉嫌犯罪?”侦查人员的目光直视王芳,似乎要看穿她的内心。
王芳低头,一言不发,额头渗出了细细的汗粒,双手紧紧搅在一起,连指尖都有点发白。这些异常举动都被侦查人员看在眼中。
“你的神情已经告诉了我们,你现在后悔做了不该做的事情,如果你现在不主动交代问题,你以后会更后悔的!”听到这话,王芳更加坐立不安,不停地变换坐姿。她很快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相比王芳,孙洪田似乎更镇定。这个一米八个头的汉子,神情若无其事,一口响亮的东北普通话,显得性格爽直。
当检察人员讯问他时,他故作茫然状。
“你收的最大的一笔钱是多少?”“你和李新建有没有一起到杭州旅游?”
听到侦查人员掌握这么细节的情况,孙洪田意识到所谓的“兄弟”已经“出卖”了自己,于是干脆和盘托出。
由于该案涉及面广泛,涉及30多家单位和个人,且出于利害关系,很可能出现行贿人不愿配合的情况。对此,侦查人员兵分两路:一路人员利用从孙洪田、王芳处获得的联系方式和其他信息,快速出击,向行贿人询问取证;另一路人员快速对孙、王二人的住所、办公室等地进行搜查,起获了涉案的现金、购物卡、金条等物品和相关书证,收集固定了犯罪的直接证据。
检察机关查明:2005年至2011年,孙洪田利用担任连云港市经济适用房筹建处负责人、连云港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及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35.85万元。2004年至2011年,王芳利用任连云港市经济适用房筹建处工作人员、连云港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及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综合计划科、销售管理科科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33.5万余元。
拿到判决书后,孙洪田黯然地说:“原来一直认为,自己和工程承包人关系处得好,自己也是在能力范围之内,给他们关照,他们挣到钱以后给我一些,是让我吃‘喜面’的,没想到竟犯了罪……我的法律意识太淡薄了,我的贪婪和无知既害了我自己,也害了家人,我对不起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培养。”
■案外延伸
案子审结,办案人员在大量的调研之后,于今年8月5日向住房保障中心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该中心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对易引发犯罪的关键点加强监管,工程建设各环节做到信息公开、程序规范、杜绝“暗箱操作”。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住房保障中心与房产管理局的领导极为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警示教育大会进行落实,通过深化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落实招投标政策和财经纪律、实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等举措,坚决做到规范、依法办事。目前,该中心日常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