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城一电梯公司涉嫌商业贿赂被查
广东惠城一电梯公司涉嫌商业贿赂被查
为争取更多的交易机会,惠城一电梯公司与业务介绍人胡某、邹某达成口头协议,承诺如果对方帮助该公司达成电梯维修项目合同,将给胡某、邹某各3000元的好处费。近日,惠城区打贿办通过摸查,成功破获一宗商业贿赂案件,没收违法所得1.1万元。
经查,该电梯有限公司在经营电梯维修项目过程中,为取得更大的竞争优势,承诺给业务介绍人胡某、邹某达各3000元“好处费”,让对方帮助该公司达成电梯维修项目合同。
在胡某和邹某的帮助下,惠城某电梯有限公司与两家公司顺利签订了《电梯维修合同》,成功完成维修项目,维修款分别为24000元和19300元,获取利润分别为6500元和4500元,共计1.1万元。
交易完成后,惠城某电梯有限公司用现金支付胡某、邹某各3000元作酬金,该公司在进行账目处理时,以“业务费收款收据”和一张记账凭证记载业务费3000元作为支付凭证,未记入公司法定会计账册,对方也没有开具该款项的发票、收据给当事人入账。
惠城区打贿办认为,该公司在从事电梯维修项目过程中,为拓宽业务增加工程项目量,取得在同行竞争中的优势,采用现金方式支付给与交易有密切关系的胡某、邹某,构成了商业贿赂行为,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区工商局对惠城某电梯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万元,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记者/钟伟连 通讯员/陈美君)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