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要案概览

武汉市新洲区四名村干部合伙贪污被判刑

用河道加固款购买商业保险
武汉市新洲区四名村干部合伙贪污被判刑 
 花耀兰 周晶晶 陈楚平 

 
  政府拨给村里的河道整险加固工程款,4名村干部合谋后,拿来为自己购买商业保险,退保后便将款项据为己有。今年7月,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首次向记者披露了发生在该区邾城街詹河村的这起贪污窝案。
  花名册中发现疑点
  2011年6月,新洲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时任该区邾城街詹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詹水林有贪污公款嫌疑。
  随后,办案检察官对举报线索展开初查,并对詹河村的财务账目进行了仔细调查。在翻看举水河工程各类补偿款发放花名册时,细心的办案检察官发现,里面的字是由一两个人执笔写的。当办案检察官拿着“问题”花名册向村委会出纳占友兵询问时,占友兵露出惊异的神色:“你们真是神了!这册子多次通过了审计,都没发现问题,你们怎么就知道其中有假?”
  缺口从占友兵身上打开。在占友兵的一个记录本中,办案检察官又发现了零星记录的一些可疑数字。追问之下,占友兵不得不承认了包括他自己和村委会主任詹水林在内的4名村干部,共同贪污工程专项资金购买商业保险的事实。
  用公款给村干部买保险
  2006年底,詹河村委会委员刘立顺和陈姣喜在向詹水林汇报举水河移民拆迁工作时,提出用公款为他俩办理保险,并称别的村都为村干部买了保险。当时村里账上只有举水河整险加固工程专项资金,詹水林等三人商量就用该项资金购买保险。
  考虑到需要村委会出纳占友兵协助报账,詹水林决定给他也买一份。占友兵听后自然是感激不已。
  2007年3月,詹水林在咨询了保险公司人员后,决定给4人购买一种分红型人寿保险,并支付了一年的保费5万余元。考虑到直接用保险发票报账不妥,詹水林就让占友兵虚列了两位村民的征地补偿费,将5万余元保费在财务上报销。
  2008年3月,保险公司打电话催促詹水林续交第二年保费。在村委会会议上,詹水林提出各人自己去交保费,可陈姣喜和刘立顺不同意,最后詹水林又用专项资金为4人续交了第二年的保费。这一次,詹水林又通过伪造村民领款单的方式将保费报销。
  当2009年保险公司再次催交保费时,詹水林坚决不同意用村里的钱了,然而其他3人都表示没钱交保费。4人商议后,决定一起退保,共获得退保费8.8万余元。事后,詹水林分给了刘立顺和陈姣喜各2万元、占友兵5000元,其余的4.3万余元装入了自己的腰包。
  2010年下半年,听说邻近村的村干部因为用公款买保险被查处了,詹水林的心里有些不安。2011年村里换届选举时,不断有人反映他有违法违纪问题,詹水林更是害怕事情暴露,开始寻思着退款。同年5月,他和占友兵到邾城街经管站报账时,主动“退”了1.5万元保费。不过,他一分钱都没出,而是用一些发票抵了1.5万元的账。
  私吞10万元家园建设资金
  除了拿公款买保险,詹水林是否还有其他问题?经过进一步追问和外围取证,詹水林不得不交代了自己贪污家园建设资金的犯罪事实。
  2006年,听说詹河村要被定为家园建设村,村民詹明耀找到詹水林,表示想承接家园建设工程,詹水林点头同意。
  2007年6月,工程正式开工建设。等主体工程完工后,詹水林告诉詹明耀,上级共拨给村里90余万元工程款,但要从中扣除10万元的绿化树苗款和相关招待费,村里还要提点费用,所以只能给其82万元。实际上,所谓10万元的费用都是詹水林编造的,这笔钱被他自己私吞了。因为他觉得“赤裸裸地要钱不好意思”,所以找了这么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算了一下82万元还是有得赚,詹明耀便答应了。
  2008年底,82万元工程款全部支付完毕后,詹水林让詹明耀打了一张92万元的领条。由于上级要求提供正规的发票才能报账,詹水林又先后几次要求詹明耀出具发票。詹明耀交给詹水林两本空白发票,随后,詹水林和占友兵分多次开具了共计93万余元的发票和支付款项的领款表,拿到街道财政所报了账。
  前不久,法院对詹水林、刘立顺、陈姣喜、占友兵贪污案作出判决:以贪污罪分别判处詹水林有期徒刑五年;刘立顺、陈姣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占友兵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