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要案概览

涉嫌充当非法采矿保护伞 广东连州副书记被撤职

涉嫌充当非法采矿保护伞 广东连州副书记被撤职 

 
    昨日,省国土资源厅通报了5宗我省国土资源系统“三打”行动查处典型案例。笔者看到,这5起案件中有三起涉及非法开采稀土矿,总案值超过700万元,目前三起案件所涉12人均已判刑并处罚金。此外,此次通报的连州市岭南公司非法开采硅灰石案,还对涉嫌为非法开采行为充当保护伞的连州市时任副市长、现任市委副书记罗门生,连州大路边镇镇长黄赞红立案查处。
    广东稀土资源丰富,为了牟利,非法开采稀土矿案件并不少见。在本次通报的5宗国土资源系统“三打”行动查处典型案例中,有三起案件涉及非法开采稀土矿。分别为林汶平等五人非法开采稀土矿案、李壬秀生及郑韶敏非法开采稀土矿案。以上三起案件均已审理宣判。12名涉案人员均因非法采矿罪被判刑并处罚金。
    目前,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已依法吊销岭南公司采矿许可证并按照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价值的30%,处以罚款219.6万元;依法没收岭南公司非法出租矿产资源违法所得80万元,并按违法所得50%处以罚款40万元;依法没收黄进良、钟幸福无证采矿违法所得706.64万元。清远市公安局也已对涉案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
    此外,清远市纪委、监察局分别对连州市时任副市长、现任市委副书记罗门生撤销党内职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黄建波行政记大过,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李万全行政记过,大路边镇时任镇长(现任镇委书记)黄赞红撤销党内职务,副镇长黎土庆行政记过,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长黄旭日行政记过,市林业局副局长许幕民行政记过等处分。(记者/卢轶 通讯员/祝桂峰)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