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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州市黄埔区环卫局长受贿26万元 6人被牵出

原广州市黄埔区环卫局长受贿26万元 6人被牵出 

 
 原黄埔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局长刘配杰,任职2年间,利用主管该局采购招标工作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中标公司有关人员贿送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6万元。昨日,刘配杰被控涉嫌受贿罪在萝岗区法院受审。
据刘配杰供述,他自首归案系源于珠海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广州分公司负责人落网。
今年2月初,黄埔区检察院收到了区纪委移送的一条行贿犯罪线索,称珠海一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的法人代表李尚德(另案处理),通过向黄埔区城管局领导行贿而中标该区某公共保洁项目。
2月10日,周五,办案人员经跟踪发现,李尚德贿送大额现金给时任黄埔区城管局局长儿子。当天傍晚,李尚德在公司办公室被反贪局带走调查,随后交代了曾向时任黄埔区市容环卫局局长刘配杰行贿的事实。
2月13日,周一,刘配杰了解到李尚德被带走调查,决定等中午回家带上存折去纪委自首。孰料,在回家路上就被纪委工作人员带走,刘配杰遂于当日主动向纪委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2月14日,周二,刘配杰主动向黄埔区检察院投案自首。
据悉,该案还牵出时任黄埔区城管局长刘晓金、副调研员田钧、黄埔区某街道办城管科科长曾某平等6人。
据指控,刘配杰于2008年9月至2010年5月任黄埔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局长期间,主管该局采购招标工作,对该局负责的黄埔区相关公厕养护、市政道路保洁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以及中标公司签订合同后的履行情况具有管理、监督职权。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刘配杰于2008年9月至2010年9月期间,先后多次收受中标公司4名负责人贿送的好处费,合计人民币26万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