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央储备粮桃江直属库主任挪用2千余万受审
原中央储备粮桃江直属库主任挪用2千余万受审
正义网湖南8月30日电(通讯员 李睿孜 李润然)8月30日,原中央储备粮桃江直属库主任王志波挪用公款2051.1225万元案,在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1963年出生的王志波于2009年2月任中央储备粮桃江直属库(系全民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桃江直属库”)主任兼党委书记,正处级。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8月至2011年6月初,王志波利用职务之便,在王顺军、胡学勤、李东南(均另案处理)高额利息利诱及胡李两人胁迫下,多次虚构购销合同业务的事实,将桃江直属库公款以预付收购粮油款或货款的名义转账至业务往来客户账户内,以及多次收取桃江直属库往来款不上交,不入账,供给其个人或借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共计2051.1225万元,除侦查机关追缴回25万元外,余款至今未归还。
称“亲情害了我”
2010年1月至12月,王志波通过业务往来客户益阳市某粮食购销公司老板肖某某账户,共九次转出公款630万元,其中,分六次转出500万元借给胡学勤投资国鑫汽车,其余130万元借给王顺军使用,王顺军将其中100万元转借给胡学勤,剩余的3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据王志波供认,其胞妹王顺军家欠了高利贷,得知胡学勤在高息融资的情况后,多次找其借款以赚取高利息还债。在约定利息达100%的诱惑下,为了帮妹妹,他于2009年8月向朋友借款50万元,让王顺军转借给胡学勤。不料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胡学勤没钱还款,朋友催款又急,便只好打起了公款的主意,并由此认识了胡学勤和李东南,此后便陷入了胡、李两人的圈套,轻信两人的劝说,不断借钱给他们,在犯罪的泥坑里越陷越深。“是亲情害了我”,王志波坦陈。
王志波还供述,到2010年下半年,随着胡学勤一次次违约,其挪用的公款累计已达一千多万元,开始感觉不安,担心借出去的公款不能归还,于是不断地打电话或亲自找胡催其还钱,并明确告知胡学勤、李东南其所动用的都是公款。但是他们说不继续借款,前面的借款就不能按时归还,继而劝王志波再投几百万帮他们度过难关。虽然其感觉自己已经被他们“绑架”了,但仍抱着赌一把的心理,继续分几次借钱给他们。
挪公款给个人用 没收到预期回报
除借给胡学勤2000多万元公款外,王志波还将其私人积蓄和从朋友处筹措的私人借款110万元也借给了胡学勤。这是一例罕见的挪用巨额公款给个人使用,非但没有得到预期的任何回报,还使自己背下一身外债的特殊案例。
为了不让人发现,王志波挪用的公款都是通过客户账户转到胡学勤指定的个人账户。法庭经审理查明,桃江直属库与胡学勤之间、与国鑫汽车之间没有任何经济往来凭证,只有胡学勤出具给王顺军名下的借条6张金额共计1615万元,因为王志波害怕借款人写自己的名字会暴露其挪用公款的问题。考虑到约定的利息太高,违反了有关规定,利息也只有口头约定。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王志波辩称其将公款借给胡学勤,不是出于私人目的,而是想为桃江直属库赚钱。而之所以不让单位其他人员知情也没有向上级领导报告,是因为他知道,按照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规定,下属各直属库的资金只能用于购销、储存粮油,不能用作他用。虚构购销合同、借助客户账户转账,就是为了规避中央储备粮总公司的制度规定及桃江直属库财务对其转出资金的监管,同时也避免被单位其他人发现。
鉴于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对此案将择期宣判。(来源:正义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