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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炼油厂原厂长受贿80余万受审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炼油厂原厂长受贿80余万受审

  由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下属延安炼油厂原厂长马永乐受贿80余万元一案,日前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至2008年,马永乐先后帮安徽防腐总公司第四分公司承揽了该厂3000余万元防腐保温检修工程,收受该分公司经理张某感谢费4万元;2006年至2008年,马永乐帮助黄陵县兴隆煤炭运销公司经理艾某先后给该厂供应各类生产用煤60余万吨合计价款9700万元,艾某送给其感谢费70万元;2005年至2008年,马永乐还帮助河南省四方防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负责人郭某承揽该厂2006年防腐保温检修工作,郭某分别于2005年、2006年春节前的一天,在马永乐的办公室先后送给其感谢费共计6万元。
  在法庭上,马永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