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经济组织反腐,棘手而全新的课题
非公经济组织反腐,棘手而全新的课题
“在过去12年里,共有1882位企业家登上‘胡润百富榜’,其中‘问题富豪’有24人。”这是胡润在刚刚撰写完成的《2010中国富豪特别报告》上的统计数字。
在这24位“问题富豪”中,民营企业家占相当比例。报告显示,行贿是上榜富豪入狱的最主要原因,其次是资本市场相关问题、诈骗和挪用资金等。
“近年来,腐败从掌管传统经济资源分配的权力部门,逐渐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蔓延。”中国政法大学陈明生副教授说,“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还缺乏制度化的反腐体系,以至有愈演愈烈之势。”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迅猛发展,如何在其内部预防和打击腐败,已成了中国反腐部门一个棘手而全新的课题。
缺乏反腐体系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腐败,大体可分为两类:一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负责人的腐败行为,比如贿赂、欺诈等;二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内部其他人员的腐败行为,比如拿回扣、贪污等。”陈明生说。
专家认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腐败的原因极其复杂。“多数非公有制经济最初从社会夹缝里生长起来。”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齐善鸿教授认为,“与其他经济相比,政府对其有关资格的认定、注册资本的方式等诸多环节实行更多的‘前置’审批,导致其在办理一些行政事务时手续杂、关卡多、效率低、费时长,使其常处于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在这种情况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通过不正当方式贿赂官员更容易达到自己的目的。”
专家还认为,造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腐败的原因,还与其内部管理不到位,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等有关。“法律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负责人腐败行为方面的规制已有不少,但执法力度还不够,缺乏足够的震慑力。更主要的是,这个领域缺乏一个健全而完善的预防和反腐败体系,不能从源头上做到防微杜渐。”陈明生说。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腐败,不仅虚增了运营成本,侵蚀了利润,而且妨碍其开展有益的重组整合。这本身并不是一个企业健康发展的道路,但也反映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发展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的明显短缺。”齐善鸿说。
纳入国家监管
多位专家认为,应把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拓展反腐倡廉建设新领域的一个重大课题进行积极探索实践,以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廉洁发展和快速发展“双赢”目标。
在社会上,有一种看法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资本是企业主的,而反腐是为了公共利益,这似乎说不通。而多位专家则认为,现在有些企业实行股份制,个人有股份,国家也有股份,侵吞了公司的财产,也就是侵犯了一部分国家财产,侵犯的就是公共利益。
而事实上,目前有些地方已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纳入预防和反腐败视线。比如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尝试在民营企业设立纪检。截至同年7月底,全市已有14家非公有制企业先后成立了纪检组织。
在专家看来,以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出现腐败,除非极其严重,社会影响相当恶劣,不然反腐部门极少主动介入。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有效而系统地预防和惩治腐败,更无从说起。
因此,专家认为,应走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不需要反腐的观念误区,进一步扩大惩治腐败的覆盖面,把其纳入国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及时查办腐败案件,从源头上遏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腐败行为的发生。从目前情况来看,种种迹象表明,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中央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进行全面反腐,利剑已悄然出鞘——
2010年1月1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特别指出,要大力加强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反腐倡廉建设。而国家预防腐败局近日印发的2011年工作要点也指出,2011年将“开展非公经济组织防治腐败试点工作”。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