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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能刹住“卡腐败”吗?

近日,商务部要求各地对购物卡实名登记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商业企业严格规范发卡行为——
实名制,能刹住“卡腐败”吗? 
 张岳 

 
  一次性购不记名卡超1万元须登记;单位一次性购卡超5000元、个人超5万元须经银行转账;不记名卡面值不得超过1000元,记名卡不超过5000元……实名制为购物卡等商业预付卡念起了“紧箍咒”,从监管角度来说有了很大的进步,然而实施三个月,效果却不容乐观。
  记者在合肥一家大型商场暗访发现,大部分顾客一次性购卡总额在1万元以下,基本上没有实名登记。有位顾客要买2万元的购物卡,当工作人员拿出表格登记时,却被拒绝。片刻之后,这位顾客打个电话喊来两位朋友“帮忙”,终于购得2万元购物卡。可见,“拆解”实名购卡并非难事。
  多喊两个人,多跑几趟路,实名制就被架空;即使实名购卡,也只能登记购买者是谁,而无法登记使用者姓甚名谁,实际上,绝大多数购卡者并不是最终使用者。如果实名制只管购卡而忽视了消费,难以真正得到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效果。
  《2010年中国预付卡行业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国内流通领域预付卡资金已高达10925亿元,交易笔数约为17.5亿笔,预计预付卡市场规模将保持30%以上的年均增长速度。购物卡激增,与之相关的“卡腐败”可能会愈演愈烈,这意味着对之的监管也要加大力度。在笔者看来,购物卡实名制不单纯是购买实名制,还应包括使用的实名制,应当尽可能地将购买实名制与使用实名制相结合,全方位动态监督购物卡的消费过程。 “卡腐败”的“七寸”不仅仅在于购买者,更重要的是使用者,只有对购物卡进行实名消费,才能真正防治“购物卡腐败”。
 
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