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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内助”能否把好廉政关?

“廉内助”能否把好廉政关? 

    编者按:近几年来,我国加大了打击腐败的力度,但从无数的现实案件来看,很多贪官的堕落与其妻子的包庇纵容密不可分。背着当官丈夫大开敛财之门,妻子推波助澜,官员丈夫腹背受“敌”,以致其身陷腐败深渊。可见,家庭不仅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门槛,也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前沿哨卡。
    “廉内助”也能起到反腐大作用
    近日,广东有关部门在媒体上进行的廉政宣传中,着重提到了“广东肇庆四会市针对近400名官员配偶开展廉政课程培训”
官员是否廉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官员配偶的“态度”和“作为”。比如,透视近年来各级官员腐败的案例,其中不少的案例显示,在腐败的道路上并非官员一个人“行走”,而是“两口子”携手、联袂腐败,尤其是很多官员腐败,其背后总有配偶影响的“影子”。
    鉴于目前反腐败形势的日益严峻,特别是“权力家庭化”、“腐败家庭化”的趋势日益显现, 倡导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有必要将廉政教育延伸至官员配偶,以“廉内助”队伍的不断壮大,来限制和约束“权力家庭化”的演变并且有效遏制官员的腐败。简单地说,就是要让官员配偶成为预防官员腐败的“刹车板”,而不是“加油板”。
    一方面是要大力加强对官员本人的廉政教育和监督,不断增强各级官员反腐败的自觉性,提高反腐防腐的能力。另一方面是要加强对官员配偶的廉政教育,让官员配偶承担起家庭监督的责任。特别是要通过对官员配偶的廉政教育,使她们清醒地看到“举家腐败”的危害和后果,看到家庭腐败后的巨大损失和代价,从而打消她们参与官员腐败、配合官员腐败及主动腐败的念头。也就是说,要以官员配偶廉政自觉性的不断提高,来牵制官员的腐败动力,进而削弱官员家庭腐败的“合力”,使官员在预谋腐败时不能不有所顾忌。
    “廉内助”工程存在的问题
    “廉内助”工程的实施,虽然对官员廉政监督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已成为干部“监督链”上一个新的、重要的“环节”。但是,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之处。
     内容形式的局限性
    目前,“廉内助工程”的实施对象主要是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其家属,覆盖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从过程上看,主要集中于在干部新任职时、重大节日期间等时刻的教育,监督线还有待于进一步延伸;从主要采取“学、看、签、评”等形式,方法手段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等。
    缺乏必要的强制力
    “廉内助”如何助廉,主要取决于“内助们”的道德水准、“助廉”意识等综合素质,“内助”的效果如何体现和衡量难以准确把握。同时,作为监督客体的领导干部权力主要集中在“八小时以内”,相对应“内助”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也只能体现在影响力上,强制力大小同样取决于领导干部本人的自律性和自觉性。
     亟待制度体系化
    目前,“廉内助工程”还处于探索实施阶段,还缺乏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来时刻规范和引导领导干部的廉政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热话题”不热、“高压线”不高、“紧箍咒”不紧等不足。
     “廉内助”反腐效果有待观察
为了遏制腐败,我们出台了大量法律法规,看上去似乎并不缺少“他律”。针对官员配偶开展廉政课程培训,作为官德教育的创新形式,如何避免流于形式,能够取得实际效果,根治权力“连带腐败”才是最关键的。
     拓展活动对象
    “廉内助工程”的深层意义,就在于用联系的观点看待和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廉内助”中的“内助”,从广义上看,指的是领导干部生活中最亲近的人、工作中最重要的人、事业上最可靠的人。不仅指领导干部的配偶,还应包括家庭所有成员,还有生活中的朋友、工作中的副职、秘书、司机、同事等等。基于此,“内助”们不仅仅要监督、教育好自己及配偶,还要管好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要在抓好领导干部配偶“主角”同时,通过召开家庭廉政会、家庭联谊会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其它家庭成员的教育、监督力度。
    廉洁教育要不厌其烦地下毛毛雨
家庭廉洁教育是社会廉洁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夫妻关系又是家庭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所以对配偶开展廉洁教育,是家庭廉洁教育的重点。公众之所以会对干部配偶的廉洁教育和培训产生质疑,是因为在他们看到的腐败案件中,配偶跟着贪官一起腐败的报道比比皆是,对这种教育形式失去了信心。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即便如评论所言,“廉政班”没有什么创新,是在作秀,也不该对其全盘否定。廉洁教育是一个春风化雨的过程,其效应是一种累积效应。所以,这种教育就应该是不厌其烦地下毛毛雨,不断地打预防针。
    落实廉政措施需要法律保障
    通过对家庭助廉教育的研究,没有反腐败职能部门持续的强有力的支持,单纯靠群团组织自发去做,很难确保家庭廉洁教育取得实效。一些廉政措施之所以会流于形式,变成应景的形象工程,一个重要原因是,从组织者到参与者,并没有真正认识到这种廉政教育对廉政建设的作用。缺乏长效机制的廉政措施,难免会被公众认为是“一阵风”。国家应尽快出台廉政法或反腐败法。用法律的形式将包括家庭廉洁教育在内的反腐措施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强化监督和问责,以法律的强制力保障廉政措施的执行效果。
【大家谈】
“加强‘官德’教育与考核,符合中央精神要求,我们就是要将其制度化。邵阳连续三四年开展干部家庭道德教育活动,活动能搞下去,不断深入、创新,就说明有其群众基础,切合实际。”
——邵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林彦博
“我们培训‘廉内助’,有的网友说我们这么搞没用,应该完善反腐制度。事实上我们在廉政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只是他们不知道而已。”
——东莞市纪委教研室主任邓炳华
“在提拔进步上,夫妻俩是利益共同体,但在腐败上,夫妻就不一定是利益共同体。如果人都走上犯罪不归路,甚至都投入别人的怀抱了,我还指望他当什么官?”
——湖南省邵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刘青嘉的妻子唐丽娟
“腐蚀领导干部往往是从他们身边亲属入手,而领导干部一旦出事,伤害最大的也是他的爱人、孩子、父母。从坐主席台到上审判台,那只有一步之遥。”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