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一把手”是反腐硬道理
严控“一把手”是反腐硬道理
从完善“一把手”的权力配置和制约措施入手,加速建立和健全权力滥用和贪腐可能的“早发现”预警机制,强化规则执行力,才是当前反腐败的重心和必须坚持的“硬道理”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四届研讨会近期正在我国大连市举行,我国领导人出席会议,并就国际反贪形势及进一步加强国际间的反腐败合作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国内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贪腐嫌疑人在作案后想方设法隐匿、转移,尤其会向境外转移赃款赃物。他们潜逃时间最长的已达25年,通常都超过了1年。
而就在前天,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也对外公布了他们向有关纪律检查和司法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的情况。据透露,在2011年移送的112件、涉及300余人的案件中,大多系利用公权谋取私利、侵蚀公共资源、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而且“一把手”职务犯罪问题突出,有进一步向民生领域渗透的趋势。
上述消息一出,舆论哗然。笔者注意到,诸多平面媒体和时政网站都在头版和主页醒目位置上使用了“贪官外逃时间最长超25年”、“一把手职务腐败问题突出”之类的新闻标题,说明社会对日趋严重的官员贪腐现象的重视,相关评论和众多网民的跟帖,都反映了民众对腐败现象的深恶痛绝以及对于能够真正有效控制官员贪腐扩大、蔓延的机制和措施的期盼。
记得今年早些时候,媒体曾公布过由《法人》杂志等民间机构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其中也提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犯罪持续居高不下,“一把手”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这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纪、犯罪的特点基本一致。这说明贪腐行为具有自身发生和发展逻辑,是有规律性可循,有重点可抓的。只要让公共权力的行使受到更多科学、有效的制衡,从制度和操作两个层面上加大监控和制约的力度,减少官员权钱交易和侵吞国资的机会,让“一把手”权力的运行更加透明化、程序化,并透过积极改善现行干部体制和权力配置结构,腐败现象是完全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监督和控制的。
长期以来经验告诉人们,在治理官员职务腐败的问题上,泛泛而论甚至高谈阔论根本解决不了实际问题。需要沉下心来,通过具体案例的剖析、相关数据的比对和对犯罪成因的规律性分析,有重点、分步骤地进行制度改革和行动推进。其中,管控和限制各级国家机关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一把手”权力的滥用是反腐败的重点,也是当务之急。
历史的经验其实早已证明,无论是对于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还是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反腐败的本质就是要规范他们的权力运行和制约其不当滥用。凡是有权力存在的地方,都可能出现权力的滥用和权钱(利益)交易的腐败——这是一条已经无需再付出更多腐败现象代价去加以证明的“真理”。
在严控“一把手”,防止其权力滥用的问题上,笔者通过调研曾提出过进一步改革我们的干部人事观念和官员选拔机制的问题。因为长期以来,我们的组织、人事机构或者上级部门,都普遍存在着“个人英雄”的情结,常常是信“人”而不信“制度”,尤其是特别注重“一把手”的个人“魄力”,较少注意到人格的“两面性”和在“创新工作”中对“规则”的重视程度以及对“不同声音”的实际态度和取舍立场。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在制度的设计上,对党政机关及国有大中型企业“一把手”的规制性措施显得明显不足,而且还常常允许他们自己或者借用集体的名义去“建章设制”,默许他们有更多的“特权”去突破规范。不少党政“一把手”走向腐败的事例说明,其具体贪腐行为就是在缺乏制约规则或者在突破规则的所谓“开拓”、“创新”行动的掩盖下悄然进行的。而某些“一把手”轻视民主、藐视规则、好大喜功和家长制作风,就是在这样一种“组织信任”的环境下逐渐养成并久积成性的。
所以,从完善“一把手”的权力配置和制约措施入手,加速建立和健全权力滥用和贪腐可能的“早发现”预警机制,强化规则执行力,才是当前反腐败的重心和必须坚持的“硬道理”。 (游伟)
而就在前天,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也对外公布了他们向有关纪律检查和司法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的情况。据透露,在2011年移送的112件、涉及300余人的案件中,大多系利用公权谋取私利、侵蚀公共资源、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而且“一把手”职务犯罪问题突出,有进一步向民生领域渗透的趋势。
上述消息一出,舆论哗然。笔者注意到,诸多平面媒体和时政网站都在头版和主页醒目位置上使用了“贪官外逃时间最长超25年”、“一把手职务腐败问题突出”之类的新闻标题,说明社会对日趋严重的官员贪腐现象的重视,相关评论和众多网民的跟帖,都反映了民众对腐败现象的深恶痛绝以及对于能够真正有效控制官员贪腐扩大、蔓延的机制和措施的期盼。
记得今年早些时候,媒体曾公布过由《法人》杂志等民间机构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其中也提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犯罪持续居高不下,“一把手”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这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纪、犯罪的特点基本一致。这说明贪腐行为具有自身发生和发展逻辑,是有规律性可循,有重点可抓的。只要让公共权力的行使受到更多科学、有效的制衡,从制度和操作两个层面上加大监控和制约的力度,减少官员权钱交易和侵吞国资的机会,让“一把手”权力的运行更加透明化、程序化,并透过积极改善现行干部体制和权力配置结构,腐败现象是完全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监督和控制的。
长期以来经验告诉人们,在治理官员职务腐败的问题上,泛泛而论甚至高谈阔论根本解决不了实际问题。需要沉下心来,通过具体案例的剖析、相关数据的比对和对犯罪成因的规律性分析,有重点、分步骤地进行制度改革和行动推进。其中,管控和限制各级国家机关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一把手”权力的滥用是反腐败的重点,也是当务之急。
历史的经验其实早已证明,无论是对于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还是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反腐败的本质就是要规范他们的权力运行和制约其不当滥用。凡是有权力存在的地方,都可能出现权力的滥用和权钱(利益)交易的腐败——这是一条已经无需再付出更多腐败现象代价去加以证明的“真理”。
在严控“一把手”,防止其权力滥用的问题上,笔者通过调研曾提出过进一步改革我们的干部人事观念和官员选拔机制的问题。因为长期以来,我们的组织、人事机构或者上级部门,都普遍存在着“个人英雄”的情结,常常是信“人”而不信“制度”,尤其是特别注重“一把手”的个人“魄力”,较少注意到人格的“两面性”和在“创新工作”中对“规则”的重视程度以及对“不同声音”的实际态度和取舍立场。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在制度的设计上,对党政机关及国有大中型企业“一把手”的规制性措施显得明显不足,而且还常常允许他们自己或者借用集体的名义去“建章设制”,默许他们有更多的“特权”去突破规范。不少党政“一把手”走向腐败的事例说明,其具体贪腐行为就是在缺乏制约规则或者在突破规则的所谓“开拓”、“创新”行动的掩盖下悄然进行的。而某些“一把手”轻视民主、藐视规则、好大喜功和家长制作风,就是在这样一种“组织信任”的环境下逐渐养成并久积成性的。
所以,从完善“一把手”的权力配置和制约措施入手,加速建立和健全权力滥用和贪腐可能的“早发现”预警机制,强化规则执行力,才是当前反腐败的重心和必须坚持的“硬道理”。 (游伟)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