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乐东3名工商干部脱岗受处分
海南乐东3名工商干部脱岗受处分
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近日,省工商局对乐东县工商局九所工商所3名干部擅自脱离岗位,工作时间在非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拒不返回工作岗位的行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这是省工商局自6月11日开始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以来,首个对“庸懒散贪”人员作出行政处分的案例。此次受处分的3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六款规定,省工商局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八款规定,作出了行政记过处分的决定。
据介绍,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的各项部署,省工商局在专项工作的学习教育阶段举办了全系统学习贯彻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培训班,目前已经成功举办了三期,部分市县工商局也分别对未参加省工商局培训的其他干部进行了培训,收效明显。(记者程娇)
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