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社会经纬

广东三水:体制外的反腐战场

广东三水:体制外的反腐战场
村官、物管、采购已成高危人群,现金交易让取证很困难 

 
    或许在大家的印象中,防腐反贪的主要对象一直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事实上,对非公职人员受贿的查处,也一直在同步进行。近日三水查处的一起二手房中介受贿案,受到了省打击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高度肯定,并被列为全省五大典型案例之一。
    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的“三打两建”中,三水已查办的非公职人员商业贿赂案件已达数十起。综合来看,村民代表、企业采购人员、物业经理成为非公职人员受贿的3类典型,而村官贪腐更是成了较为突出的问题。
     “相比打击公职人员受贿的高压态势,非公职人员受贿的打击才刚刚起步,侦查难度较大,惩处力度偏轻。”采访中,一名办案人员将之比喻为“体制外的战场”。他向记者表示,若想彻底铲除商业贿赂,有赖于广大群众和媒体的积极监督与举报,也有赖于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
    三水反腐,已不局限于公职人员
    二手房中介受贿被查一案标志着佛山对于商业贿赂的查处进入民营经济的领域。根据相关法规,工商行政部门要对企业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查处,金额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由工商局进行行政处罚,金额达到刑事案件标准的,将移交到公安部门进行侦查。
    本月初,本报曾报道三水数名二手房中介受贿被查一事。该案中,三水正创房地产评估公司为了承揽更多业务,向三水的3名二手房中介业务员行贿,累计7000余元。正创公司每达成一笔二手房评估业务,就会按评估费总额30%—40%的标准,给介绍业务的二手房中介业务员计提现金。
     由于金额未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该案由三水区工商局进行行政处罚。行贿方正创公司被处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罚款13万元;受贿的3名二手房业务员同样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分别被罚款1万元。
     与以往大多数商业贿赂案件不同,该案受贿的一方并非国家公职人员,这也标志着佛山对于商业贿赂的查处进入民营经济的领域。正因为此,该案被省打击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定为五大典型案例之一,同时,也被省工商局高度肯定,定为全省工商系统典型案例。
    记者从三水区纪委获悉,早在多年前,三水就成立了打击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纪委,简称“打贿办”。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区纪委成为三水打击商业贿赂的牵头部门,而公安、工商、检察院等多个部门则密切参与其中。三水区工商局局长修文山表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工商行政部门要对企业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查处,如果金额达到刑事案件的标准,工商部门将把案件移交到公安部门进行侦查。
    与此同时,公安部门如果接到报案,也会对商业贿赂案件进行侦查。三水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石耀昌表示,公安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如果能够达到刑事案件标准的,将移交给检察院;若不能达到刑事标准,则移交给工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与此同时,所有案件情况也都会向区纪委汇报。
    三大高危人群不可忽视
    连日来,记者了解到,在今年的“三打两建”过程中,三水已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数十起,综合来看,村官、采购、物管正成为非公职人员受贿的三大高危人群。
   “村官受贿已是非公职人员商业贿赂中一个较为突出的情况。”三水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一些村长法律意识淡漠,自认“大权在握”,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而不少行业中,采购中的贿赂已成为行业“潜规则”。今年以来三水查处的多起商业贿赂中,多起都涉及企业采购人员受贿。在大塘镇,三水警方查处了一家化工企业采购代表受贿一事,该公司的采购代表涉嫌收取供应商贿赂6000多元。
    不仅是采购,企业中的检验、仓管,甚至行政人员,也都成为了商业贿赂案件的高发人群。在三水的另一家化工企业台昌树脂,行政经理在出售公司废品时,从废品收购商处收受贿赂1000多元。公安部门接到举报后,已介入调查。
    对于企业员工收受贿赂,在不少领域已成为了“潜规则”,一些企业的老板对此深恶痛绝,却无能为力。三水某上市公司老总就曾向记者抱怨,该公司在为国内某大型电信设备生产商供货时,因为“没能打点好对方的检验员”,导致原本优质的产品出现了次品率偏高的情况。
    而物管中的贿赂问题,则是随着多起“楼霸”案件的查处,逐渐浮出水面。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楼霸”要想进入某个楼盘,一般都会给物业经理、保安队长“茶水费”,而在后期经营过程中所获的利润,有时也会与物业经理分成。
    惩处村官受贿条例有待完善
   村官受贿已不是罕见的事情,然而对于他们的查处的相关条例仍有待完善。据介绍,村官受贿若金额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案件将移交检察院,若未能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如何惩处是一大难题。
    7月中旬,三水警方在云东海街道辑罗下南村塘头打掉一个非法采矿犯罪团伙。在非法采矿的背后,2个自然村村长,以及多名村民代表收受了“茶水费”,多则15000元,少则两三千元。
诸如此类的村官受贿,在三水并非个案。今年的“三打两建”过程中,公安部门还在乐平范湖查处了另一起村官受贿案,在该案中,当地的村官在征地过程中涉嫌收受开发商贿赂。事实上,村官受贿的情况也已引起了三水纪检监察部门的高度重视。去年的纪律教育月,三水区纪委就将“村居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抓方向。
    时任三水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的袁璐曾在一次会议中表示,区纪委在考核中发现,基层特别是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较大薄弱环节,而监督尚未到位。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下移,要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来抓。她要求今后区、镇都要组织力量,加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如果将视线扩展到全省,乃至全国,村官贪腐的确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然而,对于村官受贿的查处,在法律上或许存在着一定的空白。三水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村官受贿若金额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案件将移交检察院,若未能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如何惩处是一大难题。在云东海“陶泥”案中,一些村民代表收受贿赂两三千元,未能达到5000元的刑事处罚标准。如果这些村民代表是党员,将会受到纪委的党纪处分;如果并非党员,如何惩处可能还是法律空白。
    行贿多用现金,取证困难重重
    目前,非公职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大多是通过现金的方式进行,现场往往就只有行贿、受贿双方,没有第三人可以作证,也没有相关物证,取证非常艰难。
    由于商业贿赂的隐蔽性,如何取证成为案件查办中的难点。三水区公安分局的副局长石耀昌表示,从目前查处的案件情况来看,非公职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大多数是现金交易。如果受贿是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取证相对简单。
    在二手房中介受贿案中,也存在取证难的情况。对于二手房中介与房产评估公司之间的“潜规则”,工商部门早已有所耳闻,但如何取证是难点。在正创公司一案中,工商部门发现正创公司的账本中虚列了几项“工资”支出,却找不到领工资的员工信息。随后,检察人员在另一本笔记本当中,又发现了该公司向二手房中介行贿的具体记录,从而将犯罪事实固定下来。
    除了取证难,工商部门在进行调查时,还常常遇到各种阻力。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3月,工商部门就在检查中发现了正创公司的行贿嫌疑,但一直到今年7月底,该案才全部结案,历时近4个月。
    三水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办案并没有强制权,调查中一般都是嫌疑人协调时,让其来工商局接受调查,但嫌疑人却总是借故推脱,导致办案效率不高。相比之下,公安部门对于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就比较少出现这样的问题。
    行贿受贿不影响执业资格,违法成本过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受过行政处罚的公民三年内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其执业资质并不会受到影响,这就导致商业贿赂的成本非常低。
    二手房中介一案中,3名中介业务员的受贿金额都约一两千元,并未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工商部门对他们进行了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万元。
    由于并没有一个较为完善的诚信体系,或是“黑名单”制度,即便受到这样的行政处罚,对于二手房中介来说,影响并不是特别大,“今后还是可以照常做生意”。三水区工商局局长修元山表示,希望国内能早日建立起类似于海外的较为完善的诚信体系,这样才能对商业领域的行贿受贿进行更加有效的打击。
    打击“商业贿赂”的法律沿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高铭暄认为,从上个世纪50年代初,开展的“三反五反”运动中揭示出来的关于资本家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现象,用今天的眼光看就属于商业贿赂。1979年时,由于国有公司企业人员也是国家干部,有关犯罪也可适用受贿罪,所以当年的刑法第八章规定的渎职罪的九个罪名中就没有商业贿赂。
    1993年12月1日,我国颁布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中就首次把商业贿赂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明确予以了规定。
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第九条规定了公司董事、监事、职工受贿罪,这是单行刑事法律首次规定商业贿赂的内容。而1997年刑法修订后,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作出了规定,使得这两个罪名是从传统的受贿罪、行贿罪中真正分离了出来。
    ■案例
    非法采矿背后的“村官受贿案”
    7月中旬,三水警方在云东海街道辑罗下南村塘头打掉一个非法采矿犯罪团伙。据公安部门介绍,在该案中,村子里有不少工程车辆进进出出,表面上是进行鱼塘、果场改造工程,但实际上运出的很大一部分却是俗称的“白泥”。这些“白泥”比起常见的“黄泥”和“黑泥”在市场上的价格更高,是专门用于烧制陶瓷的“陶泥”。
    经过连续两天的观察,7月19日,三水警方当场抓获正在非法采矿的犯罪嫌疑人钟永坚等3人,当日下午,该非法开采点的负责人潘传辉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讯,潘传辉今年3月聘请他人勘探到制陶用白泥后,假借鱼塘、果场改造的名义,先后送给辑罗村委会下南村村长钱健洪(男,46岁)和下西村村长钱国才(男,39岁,均为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人)“茶水费”每人1.5万元,部分村民代表每人2000元至2500元,要求村民为其揽得合同顺利采矿提供便利。从4月1日起,潘传辉在没有办理矿产资源开采证的情况下,雇请袁伯生、易先买、钟永坚等人非法开采“白泥”和“黑泥”,非法获利约20万元。
    目前,非法采矿的犯罪嫌疑人潘传辉等4人,以及收受贿赂的钱健洪、钱国才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贿赂物管、保安楼霸横行无忌
    今年以来,三水警方分别端掉了东海蓝湾和雅居乐两个小区的“楼霸”团伙,而这两起“楼霸”案背后,小区的物业公司经理、保安队长等都存在受贿的情节。
    今年3月以来,三水警方多次接群众举报,称有一伙贵州籍外来人员非法垄断西南街道东海蓝湾三期楼盘搬运业务,强迫该楼盘业主必须雇用他们进行搬运,否则不准进场装修。专案组民警走访发现,该楼盘确实存在一个以贵州籍男子杜明康为首的非法垄断搬运业务的“楼霸”团伙,由贵州老乡男女20多人组成。今年3月起,他们盘踞在东海南湾三期楼盘门口和地下停车场,以言语胁迫、殴打等暴力手段威胁外来搬运工不得进场搬运;同时,强迫该楼盘业主必须雇用他们搬运,并收取高于市场价格三分之一的搬运费用。由于该伙“楼霸”人数较多,为免受到伤害和骚扰,外面的搬运工逐渐都不敢进入该楼盘干活,业主及装修公司不得不以高价雇用这班“楼霸”。该团伙今年3月以来,已获利逾44万元。为顺利入驻小区楼盘,团伙自今年3月起,先后多次向东海蓝湾物业管理处经理王志勇、保安主管蔡英等人以现金、宴请的方式行贿合共约4万多元。
    今年7月9日,三水警方对这一犯罪团伙“收网”,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根据公安部门介绍,该团伙的收入中,30%由杜明康等团伙骨干占有,70%由其他成员平分,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行贿的钱款,正是来自团伙骨干所有的30%当中。目前,1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的进一步审查工作正在紧密进行中。
    类似的案情,也出现在雅居乐小区。今年7月18日,三水警方捣毁一涉嫌垄断西南雅居乐楼盘搬运业务的“楼霸”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此外,勾结楼霸,收受贿赂的楼盘保安经理冯军(男,34岁,四川西充人)也被抓。(记者 郑道森 实习生 胡文洁 通讯员 彭建武)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