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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吃空饷”问题的表象、成因及对策

浅析“吃空饷”问题的表象、成因及对策 
朱武荣 

 
    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不时在媒体网络曝光,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吃空饷”现象严重干扰了干部人事管理和公共财政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值得认真剖析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 
    一、主要表象 
    从近年曝光的案件来看,“吃空饷”现象主要有以下六种表现形式:一是“旷工饷”。一些人无正当理由,长期旷工;二是“病假饷”。长期病事假或超假不归;三是“多头饷”。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四是“违纪违法人员饷”。一些受党政纪处理的人没有相应地降低其工资,或受到司法处理的人仍领取工资;五是“冒名饷”。一些本不属于财政供养的人员,冒用他人名义领取财政工资;六是“死人饷”。主要表现为离退休死亡仍领工资或多领遗属补助。 
    二、产生原因 
    产生“吃空饷”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自私自利思想严重。一些干部职工包括少数领导干部在内,为一己私利或小团体利益,背离党性原则,胆大妄为,明知故犯,千方百计利用自己的职权运用各种手段为个人、亲属或单位骗取工资福利。二是有关职能部门管理作用发挥不够。一些单位对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管理思想上不重视,措施上不过硬,长期处于放任自流甚至混乱状态。三是监督不力,把关不严。对“人随编走,钱跟人走”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中执行不严,落实不力,多口径、多渠道超编进人现象时有发生。四是法规政策不配套,对一些“吃空饷”行为难以界定,处理缺乏法规与政策依据。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够,职责不够明确,没有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等。 
    三、对策建议 
    治理“吃空饷”问题,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建立举报惩处机制。区分不同情况,制定出台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政策措施,对各类“吃空饷”行为进行严格界定,对涉及“吃空饷”有关人员严肃处理。有关职能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吃空饷”举报、惩处等有关制度,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夯实工作责任,从制度上有效防止“吃空饷”现象发生。
     2.建立程序规范化管理机制。要规范任职行为和人员停薪留职行为,规范请销假制度、离退休制度、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等。同时,加快遏制“吃空饷”伦理立法,规范行政主体的道德约束机制,通过加快伦理立法来维护道德的纯洁和强化行政主体的伦理责任,从法制层面上遏制“吃空饷”的腐败现象。
    3.建立跟踪处罚机制。对于长期旷工、或者长期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人员,按照《公务员法》和其他政策法规进行处罚;对单位与单位人员共同实施“吃空饷”的,财政部门要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除全额收缴冒领工资额外,按照党纪条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清理“吃空饷”政策的宣传;建立群众举报制度,让群众监督“吃空饷”的行为,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监督的积极性;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对各地、各部门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实行“实名制”公开管理。 
    5.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纪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加强组织协调,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集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纠,从源头上杜绝“吃空饷”现象的发生。(作者单位:江西省南康市纪委)
 
来源:   中国反腐倡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