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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企业主被曝贿赂300万元当选省人大代表

湖南企业主被曝贿赂300万元当选省人大代表

  “花三百万巨资贿赂市人大代表成功当选省人大代表。”前日,中央电视台记者赵喜在其腾讯微博上晒出一份举报材料,举报人李新庚举报湖南省人大代表左建国“以将近300万贿选成为湖南省人大代表”。衡阳市委宣传部昨日电话回复赵喜,称衡阳市有关部门已经启动对贿选问题的调查。
  由于@赵喜在路上已将原微博删除,现在能看到最早的相关微博,是由腾讯微博@路边社湖南分社昨天上午9点27分发布的,微博附带的图片就是@赵喜在路上曝光的举报信。
  根据举报信,被举报人为“衡阳市南岳区鑫盛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左建国”。2007年,她利用丈夫李甲成在任原衡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之便,采用贿赂方式,给每个县人大代表3000元,总共花费70多万元贿选成为衡阳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今年她又花费近300万元,成功当选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此外,举报信上还附有一张据称为“左建国”的照片,人物介绍为“湖南欣鑫盛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信末则有“李新庚”的家庭住址和手机号,及个人签名。然而,该举报材料的来源尚不明晰。昨日10时29分,网友@铁肩侠发布微博称:“李新庚先生说,他没想举报,是别人把他的名字和电话搞到网上的!”记者致电举报人李新庚,他确认了@铁肩侠的说法:“好多人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这件事),那是冒充我的。”
  但该份材料仍然引起了当地部门的重视。昨日11时02分,@赵喜在路上转发@路边社湖南分社的微博时提出,“湖南有关部门应该立案全面调查公民实名举报人大代表贿选问题”。半小时后,他再次发微博表示:“刚接到衡阳市委宣传部电话,衡阳市有关部门已经启动对衡阳市的湖南省人大代表左建国贿选问题的调查,调查需要一段时间,等待调查结论。”(记者 张婧)
湖南一县交通局副局长贪87万 用27万给情妇买房 2013年02月21日 09:07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5)3  2月20日,安仁县检察院告诉记者,经该院提起公诉,原安仁县交通局副局长兼县运管所所长刘某一审被法院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他共贪污了87万余元,其中27万余元用于给情妇买房。
  检察院介绍,2009年1月至2012年5月,刘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虚开发票或购买虚假发票到运管所下属企业劳动服务中心报账,从中套取公款879214.2元,主要用于赌博、包养情人等开支。其中35万余元用于赌博,27万余元用于给情妇买房。“同时,刘某还违反国家有关燃油补贴相关政策,于2011年5月指示运管所的下属企业劳动服务中心虚报2010年度农村客运车辆86台的国家燃油补贴款;另外还伙同郴汽集团安仁分公司及安平公司虚报84台农村客运车辆的国家燃油补贴款。”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该负责人表示,这是至目前为止本地查办的最大的一件运管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潇湘晨报 记者 吴可 谢功梅 通讯员 文新 陈坚)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