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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35岁现象”暴露了什么?

腐败“35岁现象”暴露了什么?
赤心木


     北京西城检察院近日调研发现,贪污犯罪“35岁现象”近年增多,甚至超过了“59岁现象”。而且,这些青年干部一旦犯罪,几乎都是牵涉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的大案。(《中国经济网》4月11日) 
   近几年,职务犯罪年轻化已不是什么新话题。广东、山东、重庆以及辽宁等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也发现:职务犯罪高学历、低龄化现象已日趋明显,由以前的“59岁现象”到现在的“39岁现象”、“35岁现象”,甚至“26岁现象”,屡见不鲜。据报道,仅2002年,全国检察机关就共立案不满35岁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7331人、渎职案件2820人。这几年,这一数字更是居高不下。 
  在离任之前大捞一笔的“59岁现象”,曾经广受关注。如果说“59岁现象”反映的是再不捞就再也没机会捞,可能因为考虑到退休生活的保障陷入职务犯罪的泥淖,而年轻的犯罪主体,在仕途上都还可以有很长的路可走,有些人甚至可以说前途无量。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年轻人走上歧途呢。 
   检察官分析,首先,个别青年干部获得权力后,急于实现“刚性需求”,如买房、买车等,然后逐渐走上爱慕虚荣、追求享乐的腐败之路,被金钱、人情和各种关系所包围。其次,个别青年干部普遍存在“按劳取酬”的交易心理。即使正当运用手中权力办事,内心也总希望别人“投桃报李”。  此外,青年干部往往是被不良亲朋引入歧途。有时讲义气过了,就忘记了党性原则。
         但笔者以为,最根本的原因还是这些年轻干部政治信仰的缺失,而导致价值观的扭曲。 统计表明,这些年青的犯罪嫌疑人有不少错误的认为,人在社会上的地位主要是看拥有金钱的多少, 金钱决定感情和地位, 因此处处与人攀比、向人炫耀,以此证明自己在社会上“吃得开”、“混得好”。有的年青干部面对灯红酒绿,经受不住 腐朽思想的侵蚀与金钱的诱惑,出现了失衡心理,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与收入,认为“政治是虚的,理想是远的,权力是硬的,票子是实的。于是“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钱就图”。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肩负着振兴中华的历史重任,“干部年轻化”是党的事业传承的战略选择。这些违法犯罪的青年干部大多30岁到40岁之间,正是事业稳定并渐入佳境,有的刚刚走上重要的领导岗位,是国家重点培养的人才,被党组织、社会和家庭寄予厚望。他们的犯罪,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警惕“35岁现象”,引导年轻干部成人成才,是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代代相传、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
       但是,当前一些地方在提拔和选用干部时,却过分追求官员的年龄、高文凭,而忽视了政治坚定、清正廉洁等,往往使将许多并不具备领导素质和能力的年轻人提拔上来,也导致了干部犯罪起步早、胆子大、作案手段更加狡猾。“35岁现象”,也暴露了干部选拔拔任用管理存在漏洞和监督不到位 上存在的问题。
       要从源头上遏制“35岁现象”,除了完善选人用人和监督制度,就是要提高青年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坚定其理想信念,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在思想上筑起防腐反腐的长城,从根本上增强政治免疫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青年干部的职务犯罪问题,使之真正做到廉政、勤政、优政,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贡献自己的青春和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