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总用公款给自己发奖金是权力发狂
国企老总用公款给自己发奖金是权力发狂
林 伟
林 伟
吴美荣曾经是国企的董事长,因私吞股权转让款并用公款给自己发奖金,被检方指控贪污589.5万元。记者24日获悉,66岁的吴美荣被市一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2011年4月25日《京华时报》)
我们常说,权力是柄“双刃剑”,一不小心就会被剑刃所伤。权力能使人高尚,也能使人堕落;权力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掌握权力的人能否正确认识并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权力观,而不同的权力观会导致不同的用权方式和用权结果。
我们所熟知的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等一大批优秀的党员领导干部,始终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看作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万事民为先,因而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拥护。相反,胡长清、王怀忠、段义和、姜人杰、文强之流把手中的权力视为特权,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或小集团利益的工具,背弃了党的宗旨,丧失了党性原则,完全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用公款给自己发奖金的国企老总吴美荣,当然也不会例外。法院认为,吴美荣身为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款,构成贪污罪,并起主要作用,属于主犯,鉴于案发后大部分赃款已追缴,因而法院对他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正像廉政格言所说的“为政不贪,头顶蓝天;为政不廉,利剑高悬。”,“贪”字近乎“贫”,“婪”字近乎“焚”,现如今的吴美荣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面对铁窗残月和用手指无法算出的刑期,真不知道此时此刻的吴美荣在想什么?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忏悔,悔不该让“权力发狂”,因为“权力发狂”就等于是自取“灭亡”。
这并不是吴美荣“总结”出来的。综观近年来查处的诸多案例,很多腐败分子的腐败,并非为官之初就开始的,而往往是在官越做越大、权力越来越大,胆子越来越大后,才导致问题越来越严重的。就拿吴美荣来说,吴美荣被捕前曾是上海水利电力对外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港源工业贸易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还是(香港)港源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原党委书记王某证实,上海水电公司和香港港源公司,都是中国水电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工作由吴美荣全权处理。上海港源公司是香港港源公司投资设立的公司。
由此可见,腐败与权力伴生,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而事实也早已证明,谁把权力当作一种为民服务、为民奉献的责任,主动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己,谁就能赢得人民的信赖。让“权力发狂”,不择手段地以权谋私,中饱私囊,损害国家和百姓的利益,也许一时一事得势、得利,但从长远看,早晚得露馅,狐狸尾巴总会漏出来的,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面对吴美荣的教训,我们的官员都有必要三思一番。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