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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返“厂”检修“质量问题干部”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返“厂”检修“质量问题干部”

    工业产品如果存在着影响预期使用性能的质量缺陷,就需要生产厂家从市场和消费者手中收回并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近期制订《不胜任现职人员召回管理办法》,将素质能力、现实表现与履行岗位职责不适应、不胜任现职又达不到党纪政务处分标准的干部,也作为“质量缺陷产品”进行召回,“返厂修理”后再投放“市场”。
    那些“不贪不占,啥也不干”“平时做敲钟和尚,遇事当甩手掌柜”的“不在状态”的干部,是目前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他们有的“怕”字当头,闯劲不足,心事重重,瞻前顾后,缩手缩宿脚;有的作风松弛,应差混日、拖拉疲沓、不思作为;有的放松要求,大事小办、急事缓办、推诿扯皮;有的丧失激情,得过且过、草率敷衍、消极懈怠;有的玩世不恭、消极怠工、不负责任、怨天尤人;还有的自身能力低下,难当重任,听天由命,浑水摸鱼。这些干部的存在,一方面极大消解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果,对一个地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负面影响较大;另一方面,他们虽然“庸、懒、散、慢”,但既不违法也不犯罪,更多的甚至连迟到早退等轻微违纪问题都没有,管起来没有“辫子”可抓。《不胜任现职人员召回管理办法》正是为了解决这个“抓不上手”的难题。
    一是明确“检验标准”。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不听调遣、畏缩不前、临阵脱逃;未能完成重点工作任务、考核连续位居末位;在重要工作推进中,不支持、不配合,影响工作开展;因个人原因履职不当被上级批评问责或被举报投诉、舆情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且查证属实;因其它原因不胜任工作等情形,都应作为“质量问题干部”进行召回。
    二是提前“质量预警”。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巡视巡察、审计审核、工作督查等日常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向用人单位发出预警。各用人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干部管理工作要求,对存在“庸、懒、散、慢”等问题的干部职工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对平时工作不努力、不认真、有苗头的干部职工,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出召回预警。
    三是实施“返工维修”。纪检、组织部门对被召回管理的人员实施集中教育培训后安排到精准扶贫、项目服务、房屋征收、信访稳定等岗位进行实践锻炼,或到意向接受单位进行3—6个月试用。此期间,仅发放基本工资。实践锻炼或工作试用结束后,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综合评价考核反映良好,召回人员本人对自身存在问题认识清楚,整改及时到位的,安排到接受单位履职或取消试用。
    四是及时“处置次品”。根据被召回管理人员的现实表现、综合考核评价情况,确认为不适宜继续在现岗位工作的,实施组织调整与处理,进行转岗或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辞退解聘、开除等处理。被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的被召回人员,工资待遇予以相应调整。同一年度内被召回1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同一年度内被召回2次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