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性执法透着民生情怀
服务性执法透着民生情怀
钱夙伟
钱夙伟
说到弄清“三谁”问题,不少人在理论上都能说得头头是道,但一遇到具体事项,有些人就容易犯糊涂。比如有的地方曾多次发生过建某某工程与毁农民庄稼发生冲突的事件,结果伤害了一些群众的利益和感情。而笔者最近看到一则报道,觉得对处理此类事情不无积极的启迪意义。
据《贵阳晚报》报道:黔东南凯里市一个村庄的村民,在一片已征收的土地上种植西瓜等作物,因缺壮劳力而迟迟未能采收完;而工程方的工期不能再拖延。在双方各有苦衷并处于相持状态下,赶来执法的民警没有强令村民让步,而是主动客串起庄稼汉,帮助村民采收,结果是皆大欢喜。
应该说,农户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后,工程方已有权进场施工。而且工程方此前还推迟一周开工,以让村民收割地里的庄稼,这于情于理都已无可指责。但村里由于青壮劳力大多外出打工,留在家中的妇孺老幼一时还无法采收完这些作物,大家又不忍心让成熟的庄稼毁于推土机下。对于村民来说,这也可谓情有可原。
此种情形,无疑让赶来执法的民警处于两难之中。如果强制执行,既可能激化村民与工程方的矛盾,又可能造成村民与民警的对立。而在村民眼中,执法的民警代表着政府形象,因此,村民必然会把怨气转而发泄到民警以及政府头上,伤害民众与政府的感情。
以往,这类现象并不是没有发生过,结果是各方到头来都很后悔。其实,尽管执法是刚性的,但作为人民警察,当发生矛盾的双方都是保护对象,且矛盾又并不是不可调和时,执法过程中的民生情怀和人性化,就有着强大的感化力,就能成为调节双方矛盾的润滑剂,并能取得尽可能兼顾多方利益的好效果。比如上述之例,当民警下到庄稼地中,帮村民采收包谷、摘收西瓜,并带动施工方人员也都一起到地里帮村民采收时,其情其景就颇为令人感动。而如此一来,各方相互体谅,其利益也就都得到了最大化的维护。
笔者以为,这个事情给如何处理好诸如此类的矛盾提供了有益借鉴。它告诉我们,处理好这类矛盾,并不只是一个方式方法问题,而更是一个需要明确“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显然,只要明确了我是“人民的警察”,我所做的执法工作,终归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那就会多些民生情怀,就会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就更会多一些人性化关怀。而事实证明,只要这样去做,就不但不会影响执法者的依法履职,而且还会使自己的履职行为,产生出事半功倍的良好社会效应。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