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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朱明国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

有感朱明国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  

   
    日前,广东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明国在省委理论中心组读书学习务虚会上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
    “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二者表达的执政理念却大相径庭。
    “为民做主”,体现的是一种皇权思想,“官本位”意识。“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更是千百年来中国百姓基于“清官”情节总结出的一句名言,世世代代,皇朝臣民们都迫切盼望一位能“为民做主”的清官来关心自己,能为自己讨回公道,从未想过自己也有“做主”的权利。以至解放这么多年,一些百姓还在祈求为官者是清天大老爷,能够为自己“做主”。一些党员干部也乐于高高在上的做“官老爷”、当“父母官”,将百姓当作自己的子民,希望为民“做主”,当“救世主”,事事拿主意,不管百姓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同意不同意,领导觉得可以,就这么办。如此作为,如何将好事办在群众心坎上?更有甚者,个别干部稍为百姓办点事,便以恩人自居,理所当然地收受好处、馈赠。“由民做主”,就是要真正由人民当家作主。
    皇朝时代是百姓为皇帝服务,百姓是奴役的工具,只能围绕皇室、官家的意志、利益转。新时代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当家作主,政府为人民服务。
    当然,在解决群众疑难信访问题时,需要领导们“为民做主”,绝不能见问题就推,遇困难就绕。除此而外,更多的则要考虑群众的需要意愿,让他们对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而不是越俎代庖地充当“救世主”。
    做到“由民做主”要强化制度约束。不仅要党员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提高道德修养,强化服务意识,而且要健全完善制度,让政府官员真正脚踏实地地为人民服务。让官员在制度的约束下,不敢轻易越雷池半步,使他们真正明白,当官不是为了为人民“做主”,而是要当好人民的仆人,踏踏实实去为人民服务。让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有切实的制度保障,而不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
    做到“由民做主”要规范权力行使。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要将脱缰的权力野马套上“马龙套”,要将权力猛虎关进“铁笼子”,不让牠狂奔乱跑、恣肆为患。要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科学编制“职权目录”,并对每一项职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到责权明确、程序规范。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权力行使阳光暴晒,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引入外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效防止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做到“由民做主”要保障群众“四权”。要落实好人民群众“四权”,广泛动员群众参与讨论、决策和监督,保障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当前,人民群众对过上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的愿望越来迫切,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寄予了热切厚望。保障和改善民生决不是党和政府单方面的给予,不是党和政府包办一切,而应当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作用,尤其是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保障将群众的好事办好的标准可能有很多,但最主要的就是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好事必须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中,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民生工程必须由民作主,从哪些方面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怎么样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和改善得怎么样,都应该是老百姓说了算,而不是由领导“拍脑袋”决定、“一把手”为民做主。  (特约评论员 巴山泥)
 
来源: 新华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