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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逾5.8万个“小金库”背后是问责的缺席

全国逾5.8万个“小金库”背后是问责的缺席 

 
  据新华社,记者8日从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截至8月底,全国共发现“小金库”58225个,涉及金额266.54亿元。全国58225个“小金库”的背后是问责的缺席。
  中央是2009年部署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尽管“小金库”治理的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制度不断完善,在强化财政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绩值得肯定。但经历了2010和2011两个年度,截至8月底全国仍发现“小金库”逾5.8万个,而鲜有人被追究责任,更别说“丢乌纱帽”。人们不禁要问,这到底有着怎样的“猫腻”?
  治理“小金库”,现有的制度不可谓不健全,治理的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按下葫芦浮起瓢”,“小金库”仍彼伏此起,说明治理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落到点子上。“小金库”久治不绝,其生命力“顽强”,证明“小金库”之于官员,甜头大于风险,违纪成本小于付出代价,令官员乐此不疲。这一点,可以从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的“五个进一步”的讲话中得到体现。进一步健全教育惩处机制、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资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提高监督检查效率,说明去年、甚至前年这些工作也做了,也抓了,只是效果不理想、治理不彻底,导致官员“你说你的,我做我的。”各唱各的调、各管各的弦。
  目前,对查出的“小金库”资金的处理,或补交各税,或全额上交财政,并给予罚款。这点对官员毫发无损,反正是财政资金,“仔卖爷田不心痛”,失去了可以再争取。对私设“小金库”的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员的处理,视金额和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至于具体多少为金额较大、金额巨大,什么程度为情节较重、情节严重,则无下文。裁量权的自由执行,给了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操作空间。上级部门怕得罪人、“挫伤下属积极性”,“到此为止,下不为例”的口头警告,“高高举起板子、轻轻落下”的形式处理,既给了官员“改过自新”的机会,也留下了“再犯也不过如此”的隐患。
  私设“小金库”,表面看是财政账务管理的经济问题,实则是干部作风的政治问题。笔者以为,治理“小金库”,采用经济手段只能治标;而要治本,必须采用政治手段。一方面,必须究责任。有权就应有责任,用多大的权就承担多大的责任。谁拍板决定开设“小金库”,就追究谁的领导责任;谁负责“小金库”的运转,就追究谁的具体责任。只有对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员“动真格”、“真开刀”,才能治疗“小金库”的疾患,才能使相关人员不愿为、不敢为。
  另一方面,必须抓落实。抓落实是推进决策落实的根本途径。“古今兴盛皆在于实,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毛泽东曾指出:“什么东西只有抓得很紧,毫不放松,才能抓住。抓而不紧,等于不抓。”邓小平一贯强调,凡事都要落到实处,开会讲话都要解决问题。江泽民同志说过:“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案的部署,事情还只是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要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并一再告诫大家:“要落实、落实、再落实。”胡锦涛同志强调,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地把党和国家的各项决策落到实处。事实说明,我们所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是狠抓落实的结果;而存在的许多不足,正是抓而不实的后果。治理“小金库”亦然。必须将财政管理、廉政建设等相关制度落实到位,织牢织密织实“防腐网”,使有关人员无法为、为不了。
  “小金库”的出现,折射出一些领导干部的“官 ”德问题;治理“小金库”,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以贯之,挥重拳、出狠招、真用力,打痛打怕责任官员,方能绝迹。(网友:钟惠林)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