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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央企屡审屡犯的“病症”如何“治疗”?

某些央企屡审屡犯的“病症”如何“治疗”?
王石川

 
  5月20日,国家审计署发布17家中央企业2007—2009年财务收支审计结果。部分企业出现领导职务消费不清、假发票、违规发薪酬、少缴税收等问题。审计署表示,目前处理的65名责任人中,局级干部10人。
  审计风暴年年刮,每次都能“刮”出不少问题,这次也不例外。但令人纠结的是,“刮”出的不少问题都是老问题,比如央企领导职务消费不清,存在已经不只一年两年了,至于央企过度福利也是老问题,我们看到,在17户央企中,居然多达14家企业存在过度福利问题。由此值得追问,某些央企为何屡审屡犯?
  国家审计署前署长李金华有句名言,“审计如医生,挑病为治病”。遏制“屡教不改”,就得给央企治病,除了审计治,还需要国资委治、公众治。
  日前,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已经表示,将规范职务消费、加强薪酬福利管理,推动企业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审计结果刚一出来,国资委就出面表态,颇有必要。问题的关键在于,表态不难,真正防范问题重复出现并不容易。
  遏制“屡教不改”,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对一再重犯的问题企业,不能简单地整改了事,要对相关负责人依法依规问责,纪委、监察、司法、公安等部门都要依法介入。有的企业是“你审你的计,我犯我的规”,甚至怀揣着“犯了再改、改了又犯”的心态,如果仅仅“罚酒三杯”,相关负责人就不可能长记性。同时要建立事后追究制度,有的负责人违规操作了,但还没审计出来问题,就走人挪新窝,对这样的负责人同样需要追究责任。
  不能迷信内部监管,强化上级监督是必需的。审计署企业审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少问题大部分发生在二、三级企业,说明央企的管控还需进一步提高。诚然,联系到中石化广东分公司的天价酒事件,以及安徽电力的伪公车改革,可以发现不少二级企业确实问题频现。一些企业之所以胡作非为,肆无忌惮,正是与内部监督失灵,上级监管不力有关。
  除了内部监督、上级监管,更需要公众监督。“任何人不能做自己的法官”,自己监督自己是靠不住的;同样,老子监督儿子,有时也靠不住。最好的监督就是让老百姓监督,让媒体监督。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公众无法更好地监督,这就需要打造阳光央企,打造阳光企业的关键就是决策透明、管理透明、薪酬透明等等。如果不透明,公众想监督也监督不上,即便监督了也是事后监督,比如发生了天价酒事件之后,公众才能按图索骥,穷追不舍,而这往往有些贻误。
  国资委已经表示,不断增强央企透明度,欢迎媒体及社会各界对央企监督,打造“阳光企业”,促进中央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阳光企业的要点就是阳光,真正增加央企透明度,让公众便于监督,才能监督到位,监出效果、督出责任。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