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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实施监督评议基层站所“访询”“问责”制度 , 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阜宁县实施监督评议基层站所“访询”“问责”制度 , 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阜宁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办法,把行风评议与监督工作有机地结合到一起,研究推行了监督评议基层站所的“访询”“问责”制度。在全县各镇区,组织各类代表对18个涉农部门及其所属238个基层站所进行了监督和评议,较好地解决了基层站所党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组织有力,规范有序,保证“访询”“问责”的权威性
    建立组织有力的工作机制。近年来,阜宁县不断加强基层站所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评议活动,较好地促进了基层站所党风行风建设。但个别基层站所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廉洁自律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管得了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了”现象在一些基层站所,特别是垂直管理部门所属的基层站所尤为突出。为切实解决基层站所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监督评议工作的实效性和权威性,县纪委、监察局、县纠风办在经过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县施行“访询”“问责”制度,把过去的行风评议与党代表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巡访、评议、询问、问责形成了以各类代表为主体的监督评议的新方式。同时,成立了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18个被监督评议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镇区也都成立了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构建了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镇区纪委具体组织,主管部门和其所属基层站所全程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了“访询”“问责”制度的顺利实施。
    建立规范有序的运作规则。为规范“访询”“问责”行为,确保活动“公正、公平、公开”,我们提出了“统一参评范围、统一代表比例、统一活动程序、统一评议方式、统一评价标准”的“五统一”工作要求,为“访询”“问责”制度的实施提供规范有序的平台。同时,对组织各类代表对基层站所进行巡访和检查、基层站所履职情况集中公示、书面测评、集中询问和当面质询以及基层站所对相关问题的整改等各个流程,都制定了详细的、可操作性较强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逐项细化落实,稳步推进实施。
    建立一支敢于铮言的评议队伍。“访询”“问责”的效果如何,评议代表是关键。我们始终把建立一支敢于铮言、善于监督的评议代表队伍作为做好“访询”“问责”工作的关键措施来抓。经过筛选15个镇区共选聘了2270名原则性强、敢较真、敢讲话、办事认真、工作实在的监督评议代表。其中,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50%,服务对象、行政相对人占30%,镇、村干部和群众占20%,保证了代表的高素质和广泛性。同时,我们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方法,加强对监督评议代表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各类代表参与“访询”“问责”工作的意识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二、把握关键,动真碰硬,突出“访询”“问责”的针对性
    明查暗访摸实情。为有的放矢地开展访、询、问、责,找准各基层站所党风行风方面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各镇区进行集中评议前,都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一方面,定期组织各类代表到基层站所进行巡访、视察、检查,对基层站所自由裁量权行使、重大事项决策、重点信访化解等工作开展听证。另一方面,组织人员深入村组、深入企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基层站所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采取听、看、查、访等各种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基层站所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重大问题组织专项调查,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基本摸清了真实情况,为下一步的评议问责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质询评议重实效。集中质询评议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为保证质询评议会议的权威性,会议一律由镇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县纪委分管领导到会指导,18家主管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列席评议会议,会议现场实行全程录音录像。会议过程中,首先,安排被评议的基层站所负责人向评议代表进行述职述廉;其次,由镇区纪委将半年来收集的相对集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和建议,向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当面询问;接着,监督评议代表就基层站所贯彻执行党纪党规、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廉洁自律、工作效能等方面问题向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当面质询;然后,全体监督评议代表对答复的满意度及半年来行风建设满意度进行无记名书面测评;最后,镇区纪委对基层站所测评排出名次并当场公布。每次质询评议会议结束后,各镇区将询问、质询的问题及答复情况以书面形式原汁原味反馈给各基层站所的主管部门,县纪委、监察局对各基层站所情况及时进行了汇总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问题整改出实招。2010年,全县各界代表共向基层站所负责人提出询问、质询问题286件,县镇纪委归纳合并为124条意见,分别反馈给18个主管部门,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对可以立即解决、短期就能见效的问题,立查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提出对策,公开承诺整改期限。做到问题核实不清楚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评议代表不满意不放过。同时,县镇纪委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察,对影响较大的问题,通过召开问题交办会、下发《问题交办单》、《监察建议书》等形式,责令限期整改。
    严格问责动真格。我县将“访询”“问责”工作的结果作为对各主管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各主管部门把该结果作为对基层党员干部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评议结果较差的部门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去年以来,该县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对问题整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5个单位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1名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了党纪和组织处理,3名站所负责人被调离原岗位,4个基层站所被主管部门取消年终奖。
    三、合力齐抓,纠建并举,凸显“访询”“问责”的实效性
    突出上下联动。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现场观摩会,工作例会,及时加强对全县实施“访询”“问责”制度的组织、协调、督查和指导,研究解决实施““访询”“问责”制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镇区把实施“访询”“问责”制度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各主管部门加强对整个系统实施“访询”“问责”制度的组织、宣传和领导,突出问题整改、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等重点环节,主动抓好本系统本部门的党风行风建设,力求把工作做在评议前面。
    坚持纠建并举。我县以实施“访询”“问责”制度为契机,坚持访、评、纠、建一起抓,各主管部门和基层站所把实施“访询”“问责”制度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坚持把实施“访询”“问责”制度与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和违诺追究制度,以规范服务促进效能提高。坚持把“访询”“问责”制度和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完善制度,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基层站所干部素质。2010年以来,该县基层站所共建立完善各项优质服务措施74条,为群众办实事165件。(阜宁县纠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