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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惠百姓

 
“公费”医疗惠百姓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看病报销的救命钱了,老头子可以不用担心了。”近日,家住滨海县陈涛镇后三层村的张大妈高兴地对笔者说道。2个月前,老伴被查出肺癌,手术和化疗用去1万多元,她到新农合办来报销后很快就拿到钱,可以接着为老伴继续治疗了。
  在2010年全市卫生工作年终综合目标考核评比中,滨海县新农合工作再次名列全市第一,省卫生厅领导和市领导对滨海县的新农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近年来,滨海县始终坚持民本理念,不断创新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制,最大限度惠及于民,便捷于民。2010年,全县实现参合人口102.41万人,农业人口参合率100%,参合群众就医补偿累计221.03万人次、14277.26万元,补偿万元以上的1456人,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61.69%,全县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达45.03%,在对村干部、参合农民、住院参合者问卷调查中,对新农合的满意度达100%。
 
  严格制度规定――保证优质服务
 
  “新农合医保基金是群众的‘救命钱’,一定要管好用好。”滨海县新农合办主任吕加宏如是说。
  该县出台文件,对全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从接诊、住院、病历、转诊、资料等八个方面进行严格规范,确保定点医疗机构用药、治疗、收费等有章可循。积极打造服务型新农合。推行导办服务、预约服务、限时服务等制度,将新农合医保对象、标准等事项梳理汇编成册,印发给参保群众。对参合群众就诊、定点医院机构接诊、结算垫付资金等各个环节制定统一的办理流程图,实施流程化管理,提高办结效率。免费完成参合农民32.32万户就医磁卡制作,为全县390个结报点购置了420台刷卡器,实现了持卡就医、刷卡结报“电子一卡通”。同时,对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建国前老党员等6种救助对象的大重病报销手续实行特事特办,确保了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能够得到及时的报销。
 
  加强考核评估――实现全面监管
 
  “我们对定点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评估,考评结果与资金结算和定点服务资格挂钩,考评不合格的,预留考核资金不予返还,全部充入当年度新农合资金,并取消定点服务资格。”谈及加强对新农合服务机构的监管,该县卫生局纪检组组长李仁杰这样介绍道。去年,该县新农合办依据考核得分情况,扣留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资金46.86万元,冲入新农合基金专户,暂停了4个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
  该县开发出新农合计算机管理软件,设定了包括门诊费用日报销限次限额、乡村级门诊月平均处方限额等16项管理控制程序,将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报销范围、诊疗项目等管理内容,输入监控管理软件,农民就医交费情况、费用审核、复核、补偿金结算等数据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并管理。对住院病人的身份和住院真实性进行网上确认,组织专家评审,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实行不定期随机抽查,评审确认的不合理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全额承担。实行百分考核制,年终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考核积分与基金结算和服务资格挂钩。严厉查处小病大治、挂床收治的虚假住院违规现象。对违规医疗机构,处以违规金额10至20倍的违约金,并视情节暂停或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理。
  此外,该县还拓展监督渠道,建立网站,开辟网上投诉举报专栏,开通投诉及服务电话,受理群众的检举投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实施改革创新――有效控减费用
 
  如何有效控制医药费用的过快增长,让群众真正得到受益?滨海县在全市率先实施新农合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新农合费用增长控制机制,有效防范基金风险。
  该县采取定额、按病种、按人头等新农合支付方式,根据全县实际参合人数、筹资总量和资金使用原则,合理划分门诊、住院补偿资金控制使用结算量,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金支付实行全额总量控制。年初从全年保障资金总量提取10%风险基金作为年度可使用补偿资金,其中30%用于门诊费用补偿,70%用于住院费用补偿。门诊补偿支付按月结算,季度考核,超出总量控制的补偿费用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共同分担。住院费用补偿资金结算支付实行按病种付费和次均费用限额控制,按照零增长的原则要求,确定各级医院次均费用控制标准,按月考核结算,超出次均费用限额控制以外的补偿资金由接诊定点医疗机构全额承担。
  2010年,全县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全县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均超过省市规定要求,是全市“两项指标”达标唯一的县,按病种结算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与实施前人均次医药费用相比较降低15%左右,参合群众的医疗负担有了进一步减轻,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陈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