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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履职 主动作为 以查案成果取信于民

科学履职  主动作为 以查案成果取信于民
大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宋  勇

 
    今年以来,大丰市纪委、监察局全面落实有案必查、有案查好要求,科学履职,主动作为,保持惩腐高压态势,查案工作取得新成效。1-10月份,共查立案93件,其中科级干部案件3件,万元以上案件23件,“两规”案件3件。通过查案没收非法所得88.9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收到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法纪效果。
    明确目标,精细管理,健全完善办案工作目标责任体系。一是强化目标管理。年初各镇纪委书记、各纪检监察工作室主任、检查室主任与分管案件检查的书记签订案件检查年度目标承诺书,细化各办案单位排查线索、协助办案、指导办案、监督检查、以案治本等工作质量标准和任务。二是强化责任管理。实施分层分级负责制,两个检查室分类负责工作室、分线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组织的查办案件工作,6个工作室分片负责辖区单位案件查办指导和督查,案管室负责面上案件的督查和督办。三是强化绩效管理。制订《办案人员查案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强化考核措施,明确奖惩细则。
    创新举措,深入推进,切实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深化信访举报助查制度,提高查办案件的突破能力。为深入调查、监督调查、控减重越访、提升公信力,增强案件突破能力,该市制订实施了《试行举报人助查制度的暂行办法》和《深化信访举报助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由于实施助查,连续6年,该市的重越访数量在全市最低。二是推行纪检监察办案资格认定办法,提高办案人员业务水平。提升办案质量,关键是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自2009年以来,该市开始探索办案资格认定办法,2010年初,出台了《纪检监察办案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对全体办案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主办人负责制度,力争通过资格认定,选拨一批优秀的办案人员,储备一批年轻的办案后备力量,淘汰一批不能适应查案岗位的纪检监察干部。三是推进标准化办案考评办法,进一步提升案件查办质量。为进一步提升案件查办质量,量化考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该市研究出台了《纪检监察标准化办案考评暂行办法》,大力推进标准化办案建设。最近该市对今年以来查办的案件进行了考评,对基本合格的案件,发回重查;对合格案件,发回整改;对优质案件,兑现奖励。
    惩防结合,注重延伸,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一是建立“三通报”制度,以查促教,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全市建立了自办案件年度通报、典型案件季度通报、重大案件封闭通报“三通报”制度。每年市委、市政府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剖析通报全市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结合效能革命活动,每季度召开全市科级以上干部和热点岗位负责人会议,通报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案件;对县处级领导干部或重大典型案件,市委、市政府组织四套班子领导、重要权力部门负责人封闭教育,专题剖析,交流体会,并邀请省纪委、盐城检察院领导以案说纪,充分发挥案件的教育功效。二是建立“三报告”制度,以查促建,推动制度建设。案件查处后,认真剖析案例,找出发案单位在体制、机制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隐患,形成剖析、整改和建章立制三份报告。三是建立“三回访”制度,以查促管,推动监督管理。案后,对发案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分别回访,沟通和检查发案单位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情况,推动管理创新。
    加强培训,注重实践,努力打造高水平的办案队伍。一是抓学习。在建设学习型机关过程中,高度重视案件检查业务学习和培训,每周六机关学习均安排查案业务辅导、疑案分析等专题;为机关干部每人购买了《纪检监察案件检查教程》,组织教学和交流学习心得;开展“三项技能”培训,并通过考试发放办案人员资格证书。二是抓实践。实行新进人员到信访、检查室跟班调训;一般人员与业务骨干结对帮扶和纪检监察干部与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协作办案“三项实践”,切实提高办案技能和水平。三是抓纪律。结合实际,作出办案人员不准压案不查、不准私作主张、不准拖拉散漫、不准跑风漏气、不准以案谋私“五项禁令”,实行助查监督、回访评议、责任追究“三项机制”及打听案情、违规说情和阻挠干扰“三项登记”制度,努力规范办案人员言行,提高自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