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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纪委监察局抓监督维护“卫士”形象

建湖县纪委监察局抓监督维护“卫士”形象

  “信访举报人反映我承办的信访件调查处理结果反馈不及时,这是我工作作风不实和履职意识不强的表现……”
  “以前,我认为到基层执行公务总不能把锅背在身上吧?于是,就心安理得地接受了有关单位的就餐安排。今后,我一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以实际行动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
  这是在江苏省建湖县纪委、监察局召开的一次执行公务回访整改工作会议上,被回访监督的纪检监察干部作的自我批评。
  近年来,建湖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出台了《关于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公务回访制度的意见》,使对监督者的监督有了抓手,并成为履职管理的一种常态,有力地推动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突出重点
    增强回访监督的针对性
  “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他们在执行公务时,或碍于情面、或囿于物质利益,有可能放松要求、履职不公。要有效防范和解决这些问题,实施公务回访监督无疑是一剂‘良方’。”建湖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桐说。
  “委局成立公务回访领导小组,对涉及重要公务或已有不良反映的,由书记或分管书记、监察局局长确定人员组成回访组实施回访。回访监督的重点是委局各职能室和纪检监察工作室执行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信访调查、纠风执法等任务的公务人员……”该县纪委、监察局在《意见》中,对公务回访的组织实施和回访监督的主要对象作了明确规定。
  在建湖县住建局,笔者从张贴的执行公务回访公示中看到,公务回访主要锁定5个方面的内容,即纪检监察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执行纪律制度、依纪依法办事、遵守行为规范、工作作风效能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过去一直自我感觉不错,但社会公众怎么看,执行公务所涉单位和当事人怎么评价,并不太清楚。公务回访就像给了我们一面正衣冠的镜子,通过对照,不断调整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该县纪委党风室主任徐雄延说。
    活化方法
    实现回访监督的常态化
  公务回访监督会不会流于形式,关键是能不能访准、访实。
  “我们采取集中回访与专题回访、随机回访相结合的方法,从群众中听真言、摸实情,使回访监督形成常态,并收到实效。”该县纪委副书记冯鲁江介绍说。
  今年7月10日上午,笔者参加了该县纪委、监察局组织的半年集中回访活动。当回访组来到近湖桥东居委会一投诉人王某家中、向其说明来意后,王某说:“县纪委陆主任接待我时态度不错,但几个月过去了,我反映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回访组负责人在认真做了记录后,向王某道了歉,并表示回去后一定抓好落实。
  专题回访是回访监督的又一形式。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察局已组织专题回访9次,涉及21名纪检监察干部,发现不良信息7条,澄清不实问题3个,收集意见、建议5条。另外,还有电话征询、发放回访意见卡、个别访谈等方法,对重点室、重点对象执行公务情况进行随机回访。
  “回访监督就像我们身后的一双双眼睛,促使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履职规范,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否则,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被‘访’住了。”该县纪委案件检查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出了自己对回访监督的感受,“去年11月份,我在办案过程中对一名不太配合的违纪干部拍了桌子,原以为时过境迁,没事了。谁知,在今年5月份县纪委的回访中,这件事还是被当事人‘抖’了出来,委局领导向我反馈回访意见时,我虽感到有些委屈,但对我今后规范办案行为还是很有好处的。”
    用好结果
    彰显回访监督的作用力
  注重回访结果的分析和运用,是公务回访制度发挥作用力的重要保障。
  “每次回访结束,干部室及回访组根据委局领导要求,都要向被回访对象反馈有关情况,听取其意见和建议,然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请常委会讨论决定。”建湖县纪委干部室主任刘小华告诉笔者。
  该县某局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因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而被移送司法机关并被判刑。在今年3月的一次公务回访中,案件当事人的亲属提出,按照最终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应退还多没收的资金2.5万元。核查情况属实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立即作出整改。
  通过公务回访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这是建湖县纪委执行公务回访制度的又一鲜明特点。该县纪委案件检查室的李强坚持秉公执纪、人性化办案,回访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评价较好,综合其平时的德才表现,今年6月份,县纪委向县委推荐提拔其为副科级干部。近两年来,通过公务履职回访,先后有5人被提拔重用。
  “公务回访制度的建立,不仅较好地解决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问题,而且搭建了与工作对象沟通交流的平台,有利于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该县党校副校长杨建往评价说。(本根 阳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